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12年,康美药业虚增营收近300亿?
股民们又怒了!坐实财务造假罪名的ST康美在收到证监会顶格处罚的第一个交易日,股价开盘就涨停,收于3.21元/股,涨幅4.9%。8月19日,股民们又怒了!坐实财务造假罪名的ST康美(此前为“康美药业”)在收到证监会顶格处罚的第一个交易日,股价开盘就涨停,收于3.21元/股,涨幅4.9%。
处罚太轻:虚增营收300亿元VS60万元罚款
3年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营收近300亿元,这样的“大罪”难道不应该退市和破产?这是投资者心中的疑问之一。
另外,投资者普遍反映,财务造假罪名坐实后,康美药业负责人遭遇终身市场禁入,但公司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处罚未免太轻,被套牢的股民们损失谁来赔?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总体处罚如下:
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马兴田(年薪81万元)、许冬瑾(年薪71万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邱锡伟(原董秘,年薪71万元)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四、对财务总监庄义清(年薪48万元)、副总经理温少生(年薪59万元)、监事马焕洲(年薪17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五、对去年持股以及年薪较高的高管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六、对独立董事张弘、郭崇慧、张平、李建华、韩中伟、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七、对总助唐煦、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看似证监会以上个人处罚数额很大,但是与证监会调查出的造假数据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
经证监会调查,2016年-2018年上半年,康美药业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75.15亿元,占同期公告营业收入40%以上,虚增营业利润39.36亿元,占同期公告营业利润的三分之一。此外,康美药业还虚增货币资金,2016年和2017年虚增金额分别为225.48亿元和299.44亿元。2018年上半年更是高达361.88亿元,以上虚构金额合计高达887亿元。
在2018年年报中康美药业还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等问题。将前期未纳入报表的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普宁中药城、普宁中药城中医馆、亳州新世界、甘肃陇西中药城、玉林中药产业园等6个工程项目纳入表内,分别调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调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调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合计调增资产总额36.05亿元。经查,2018年康美药业调整纳入表内的6个工程项目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虚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虚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虚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
此外,2016年到2018年的年报中康美药业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
8月1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造假数额巨大,外界此前认为,该股可能退市。而被证监会通报财务造假后,康美药业主动申请5月20日停牌一天,于5月21日恢复交易,从此之后康美药业正式列为ST康美,ST之后,康美药业股价每天跌幅限制从10%缩小到5%,“假白马”终于现形。
一位私募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当前《证券法》太陈旧,顶格处罚后看似还是罚得太轻,所以引发投资者不满。而从亏损标准看,目前ST康美不符合退市条件,所以只能看后续是否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某中型券商的医药行业分析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仅仅财务造假不构成退市,甚至涉嫌犯罪也不一定退市。不过之后康美药业管理层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假白马现形:28万股民索赔难
康美药业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通过互联网链接中医药全产业链各个环节,以“智慧药房、智慧药柜及药葫芦”三大核心产品构成的“智慧+”大健康为服务平台,打通由“药”到“医”环节。自2001年上市以来,康美药业的业绩持续增长,曾是医药行业里爆发力持续的白马股。
东窗事发后,5月21日,MSCI在官网宣布,将把康美药业(ST康美)从MSCI相应指数中剔除。5月28日,ST康美曾发公告招供,主要承认“三宗罪”。一是使用不实单据和业务凭证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二是资金转入公司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三是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截至证监会发布处罚通告时,康美药业股价已从去年5月高点的27.97元下跌至如今的3.21元。一年多时间内,股价最大跌幅90.8%,市值也从去年5月底最高峰时期的1390亿元蒸发掉1230亿元,当前总市值为159.7亿。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康美药业共有28.38万股民,人均持股16万元。机构投资者中,有10家公募基金持股量1.11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23%。
记者注意到,已经有股民开始寻求索赔,可能引发A股史上最大索赔案。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立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处罚法只代表了国家对于康美药业违反行政法规的一个处罚力度。它最大的价值不在于罚款多少,而在于确认了康美药业违反行政法规这样一个事实的存在。因此,所有的投资者,在符合特别条件的情况下,亏损者都可以依据行政处罚的决定向公司进行索赔。
虽然已经有投资者向相关律师提出了上亿元的资金索赔,然而,目前来看,索赔难度较大。今日股价再度涨停,意味着部分股民依然对其抱有幻想。
如何看待白马股康得新被ST?
康得新被st,是意料之中的!!现在就可以预料,未来还有st讯飞。
康得新刚刚上市时,就已经注意到,当时印象是,这是一家将某种化学物品拉薄做成膜的公司,至于是什么膜,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理解。那时候就这么记忆康得新:一家普通的化学物品制造公司,产品使用范围较小。
到了2012年,康得新首次增发股票,融资额超过16亿元,这是个巨大的融资额,因为当时股市极度萧条,敢于抛出巨额融资计划的公司,非同寻常,所以再次去了解它,但是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一家非常普通的化学品制造公司。但是融资方案的设想,却极其诱人,公司逐渐被描述成一家技术含量极高的公司。那时候证券公司大力推崇康得新,似乎是一家潜力无穷大的成长型公司,这与我认定的康得新是一家产品应用范围较小的印象是完全冲突的。从那时候开始,判断这家公司将来可能要出事,这是2012年。
再后来,就不再关注它,直到2017年,股权质押风暴来袭,而康得新的股价飙升,这时候才又注意到它高质押,又一次做了详细的分析,发现康得新存在严重并且极其明显的重大漏洞。并且将这次的分析整个过程写成了很长的一篇文章,在头天发布了,可惜被当做是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文章给删除了。幸好当初为了发给朋友看,有留底,这是题外话了。
康得新2018年问题的爆发,与我2012年的预料完全符合。康得新就是一个长达8年的包装。
股市要考验人的记忆力与跳跃思维。记忆力好,有跳跃思维,是很有利的,但大部分人对股市的记忆也就3秒不到。
我现在讲st讯飞,肯定没多少人信。等到真正出现了才会有人信。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如判赔由谁赔偿?
谁造假,谁负责。谁过错,谁买单。影响公司形象,当然影响企业净资产。
中国证券史上最大一笔会计差错?
大小非减持、业绩造假搅黄中国股市?
1、股市修复性行情起动,股民人气刚有一点恢复。超低成本的大小非们活跃了,他们发财、暴富的时机到了,一条条减持公告满天飞,上好的中国股市生生地被这群贪心的家伙搅黄了!
减持掠夺流程:业绩造假、包装上市圈钱、解禁流通、减持套现。大小非们与二级市场股民们的持股成本能一样吗?不解决“大小非”减持,将何谈股市健康发展,何谈保护投资者权益?
2、商誉减值、财务造假、恶意包装、业绩暴雷等层出不穷,比强盗更凶。前几月还利润几亿、十几亿,转眼间一纸公告,动辄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亏损。不定哪天你就踩雷了,股民整日提心吊胆,这样的市场还能投资吗?
3、科创板来了,科创基金抽血开始了,新股常态化发行。资金分流、增发、扩容、抽血、圈钱、杀鸡取卵进行时。股市还能大涨吗?
股权质押、两融风险解除,有关部门已无后顾之忧。
4、世界动荡不安,美股再创历史高位,随时将暴跌,若不幸发生,A股能幸勉吗?
达摩之剑已悬在你头上,贪婪的股民们保住血汗本钱才是最重要。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小心为妙,哪来牛市哟,作夢吧!
上市公司退市应该追究企业董事长和实控人的金融诈骗罪吗?
这种说法太恐怖了。
上市公司退市就要追究金融诈骗罪,那谁还敢让公司上市啊。
最有意思的是,上市公司退市还有一个条件叫做私有化,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上市公司通过私有化将中小股东的股票全部买下来变成私人公司,这对很多股民是好事。还要追究人家金融诈骗罪吗?那就是笑话了。
金融诈骗罪不是单一罪名,是《刑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包括了很多种罪名。比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看看这些罪名,根本没有几个跟上市公司退市有关的。集资诈骗罪,人家是通过正常的证券上市融资,不可能算集资,也不是诈骗。其他的,似乎很多人觉得有价证券诈骗罪跟股票有关。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所以说,上市公司退出上市压根就找不到相关的罪名,更何况人家压根就不是金融诈骗。
其实提问者的目的是想问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吞公司资产,或者操纵股票导致他人严重损失的,应不应该受到惩罚呢?是的没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说,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该进行处罚,但是相应的罪名应该具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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