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中,莆田杀人犯欧某中已经55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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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某中,莆田杀人犯欧某中已经55岁了?

这个犯罪嫌疑人欧某中是处心积虑的要杀人,而且杀的基本上是没有多大能力的老弱妇孺,当然就能造成2死3伤重大伤亡,这个人就是个丧心病狂的恐怖分子!要严惩他种犯罪行为!

为什么莆田欧某中案件人们关注程度如此之高?

很简单的道理,因为有共鸣才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欧某中,莆田杀人犯欧某中已经55岁了

农村宅基地建设的话题跟这里面牵涉邻里之间的矛盾相信每个生活在农村环境中的人们多多少少都有经历过,或者也都有耳闻过!早期南方的农村重男轻女比现在严重地多(虽然现在这些观念还一直存在),儿子多的家庭看不上没生儿子的家庭,外乡人迁入被本村人看不上,更加没有话语权!两方宗亲之间的矛盾在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矛盾的积累就成为最后犯罪的推手!

所以农村人产生分歧跟矛盾,很多人自然而然就会把这些矛盾归罪与强势的一方,甚至也归罪于村级领导的不作为!再加上农村上年龄的长者因为文化水平不高,见识不广,家长制一言堂的更有甚者!邻里之间出现矛盾最简单粗暴的办法都是先维护自己家庭或者族亲的利益,以至于几代结仇的现象比比皆是!

为什么会人间蒸发是不是离开莆田了?

莆田2死3伤命案己经发生很多天,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依然是了无踪迹。这在监控、无人机等高科技追踪设备随处可见的今天,着实有点令人意外!而要分析欧某中大概的逃亡模式,这又跟一个问题有不少的关系,那就是 : 欧某中是激情杀人还是早有预谋?

据媒体报道,10月10号的一场台风,把欧某中棚子上的一块铁皮吹到了邻居家的地里,由此两家发生了争执,事后便发生了命案。据此很多网友把此事定性为“激情杀人”!这种说法其实也没错,但这只是表像。

另据网络上的说法,欧某中与受害邻居家因建房的相关问题磨擦不断,欧某中因邻居阻挠所以建不成房子,在简陋的铁棚里一住就是5年!因此欧某中对受害邻居早有积怨,这才是欧杀人的动机!

从这个情况来看,欧某中早有杀害邻居泄愤之心,只是他本来也不是狠人,原本的他听说还稍稍有一点“善良”,所以一下子还跳不过那道坎。结果却因为台风天的一场争执,语言上的进一步刺激,终于导致欧某中失去了最后的一点理智,直接变成了一个杀人“魔鬼”!

欧在长期的积怨中,可能会把如何杀人、逃跑、隐藏的情形在心里预演了多遍,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他就不会像“激情杀人”那般的毫无准备、胡乱躲藏,露出破绽;而是会有预谋有计划的逃跑,或者早己物色到满意的藏身之所。这可能就是他到现在还不被抓的原因。

之所以啰啰嗦嗦这么多,其一是想说,接下来搜捕欧某中的工作可能不会很顺利;其二,如果欧某中真是有预谋的,在各种监控和身份识别等高科技设备助力警察机关的今天,欧某中逃窜到其它城市的的概率还是很小的,地窖、山洞、密林应该是其临时的相对保险的藏身之所!(个人观点)

民事部分其家人是否有义务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追责是肯定有的,并不是一死百了的。该走的程序都不能少。但是民事赔偿其家人也要去赔。谁继承遗产谁赔。

这在法律上要怎么判定呢?

欧某的死亡,在刑事案件中丧失了办案的条件,作为嫌疑人,并没有得到法律的判决,根据我国的法律,结束对欧某中的刑事侦查,可谓人死案销!

但是他造成的严重后果,肯定需要民事调剂介入,当事方可就民事部分起诉,如果欧某中没有财产,受害人那只有求助于司法救助,社会进行补偿……,就如同网上发起的求助。

道德的层面上,欧某中仍然是一名杀人犯,让人纠结的是,也曾经是一名救人者,在法律层面上,人已经死亡,又没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也只有撤销,如果继续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会引发很多社会道德和法律上不可执行的结果和矛盾,而且也没有主体承担法律责仼,徒劳无功。

但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应当遵纪守法,法律的保护是双向的,欧某中这个案例你很特殊,从财产赠予起纠纷,而且当事方不断增多,当地干部也进行了多次的协调,以后都是有因无果,协商无效,导致欧某中五年的民事权益一直得不到获益,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困难,进而激化导致案发,使双方形成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惨重损失。

欧某中的自杀身亡,从刑事法律上倒是事情很容易简单的划上句号,但是形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和极坏的后果,伴随当事人亲人的一生悲痛记忆,更是殃及无辜,冤己无头,债也无主!这就是“冲动一直都是魔鬼”!

当时欧某的邻居们如果能够让一让,起码让房子先盖起或者殴某中走法院起诉,这场无妄之灾也可以消弥于无形!如果大家在社会一些利的争端中,都信奉“狭路相逢,勇者胜!”,得理不饶人,类似的事件还会发生,《水浒》中就有好多这样反映社会的故事……。

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民族众多,地域上也有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因为地界,水源,征地,建房,采光,噪声,荞狗……,甚至于门口停车,都会产生很多的矛盾,如果社会成员都有豁达善良之心,处理问题讲究依法,依规,公平,互便互利,依合理的乡规民俗,哪里会有这一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好在中国的法治一直在完善落实之中,每年也有大量的民事案件顺利正常的结案,也说明走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的重要性必要性。最终这一起恶性事件也提高社会成员的认识素质!记住老祖宗的一句话: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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