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后想索回?法官:你想得美!
哎呦喂,最近刷到一个热搜,标题就叫“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我一看,这标题够劲儿啊!这年头,爱情和房子都经不起考验,真是让人感慨万千啊!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叫王先生的哥们儿,2016年为了结婚,花450万买了一套海淀区的房子。结果女朋友赵女士非要房子的一半产权,说要当彩礼。王先生当时可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就同意了。后来,两人因为各种矛盾分手了,王先生就想把那套房子的产权要回来,结果被法官给驳回了。
我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就是:这哥们儿太实诚了!这年头,谈恋爱的时候,谈到房子就应该拿出合同精神,白纸黑字写清楚,免得以后分手了扯皮。
你说说,这房子本来就是王先生自己买的,结果因为爱情,把一半产权给了女朋友。现在分手了,女朋友拿着房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彩礼。你说这哥们儿亏不亏?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王先生,毕竟他当时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没想那么多。可是,爱情归爱情,房子归房子,这可是真金白银啊!
我总结了一下,这哥们儿犯了两个错误:
1. 没签婚前协议:这可是恋爱中最重要的步骤!婚前协议就像爱情的保险,可以避免以后分手时因为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2. 没搞清楚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的本质是赠与,赠与意味着一旦赠与完成,就无法反悔。而王先生将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与女友,相当于把房子的一半送给了她。
所以说,这哥们儿这次算是吃了个大亏,血淋淋的教训啊!
其实,这个案例也提醒了我们,谈恋爱的时候,千万不要被爱情冲昏头脑,更不要把房子当做爱情的筹码。房子是用来住的,爱情是用来珍惜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那么,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呢?你认为王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以下是一些网友的评论:
评论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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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哥们儿真是太冤了!恋爱的时候脑子进水了吧! | 张三 |
女方应该把房子退还给男方,毕竟男方出资购买的。 | 李四 |
现在很多人都把婚房当做彩礼,这种行为非常不可取! | 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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