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177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
资料图 新华社
重拳打击“医闹”
中国医师协会2018年初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只有34%的医师从未亲身经历过暴力伤医事件。从“医闹入刑”到多部门联合惩戒,近年来,国家频出重拳整治“医闹”,但暴力伤医现象仍难以杜绝。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权益,确保患者拥有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就医权利,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属性十分必要和迫切。”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邓勇认为,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界定为公共场所有利于该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好地衔接,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医闹”更加执法有据。
减少暴力伤医,除了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权益,更需多管齐下减少医患矛盾,防患于未然。
典型案例1:
2018年10月15日中午,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发生一起殴打门诊医生的恶性案件。接警后,渭源路派出所安排警力调查,经过10小时的工作,于当晚11时将涉案嫌疑人叶某抓获。目前,嫌疑人叶某已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200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典型案例2:
2017年6月15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人民医院李庄医疗区发生一起大规模医闹事件。惠民县人民医院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参与医闹人员在医院内摆放花圈、设置灵堂,在重症监护室内烧纸钱,甚至用大卡车堵在医院大门前。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
据了解,事件发生起因系患者因在住院过程中突发急症,6月1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由此与医院发生冲突。现场图片显示,患者家属在医院内摆放花圈,设置灵堂,在重症监护室内焚烧纸钱,甚至动用大卡车将医院大门堵住。
典型案例3:
2019年3月18日7时许,周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中医院门前附近,阻拦、纠缠过往看病群众,非法为北京其他医院招揽患者就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