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裕咸生前曾是上犹县科富良种场的场长
上访者陈裕咸离世三年后,家属等到了法院的审判结果。
2017年6月初,63岁的江西上犹人陈裕咸,因伪劣种子案进京上访,随后被截访团队控制。生前的最后8小时里,他遭遇了胶带封嘴、绳捆手脚、鞋塞嘴巴,送医不治身亡。当地政府与截访人员合作,遣送访民的事实也随之曝光。
牛力、牛铁光等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因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案件于2018年5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6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12名截访人员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3至14年,其中主犯牛力、苏日力格获刑14年,陈云、郭林鋆获刑11年。
6月16日,陈维树在父亲生前居住的卧室内烧掉了判决书,“希望能告慰亡父”。
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书
不服假种子案处理结果上访
一切起源于20多年前的那桩“种子案”。1998年12月,上犹县政府批准县司法局与水稻种植员陈裕咸,共同创办“科富良种场”。陈裕咸当上场长,负责从全国各地的水稻研究所引入种源,再培育选优。
2005年,有农户购买陈裕咸的种子后出现减产,上犹县工商局组织专家前来调查。随后,陈裕咸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警方拘留5天。
家里交了一万块钱为他办了取保候审,另外又交了五万块,由公安局代交给农户,算作减产的赔偿。
后来,科富良种场也被迫停办。陈裕咸一直觉得委屈,减产是因为种子变异导致的,提供种源的单位,也会进行赔偿,这是推广中遇到的正常问题,“怎么就成了犯罪?”
此后的12年,该案一直悬而不决。陈裕咸认为,如果公安机关不追究刑责,那应该书面告知他。如果售假案情节严重,公安需要移交给检方,进而向法院起诉。
从2009年到2015年,这期间他一直在写申诉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他甚至写信给“水稻之父”袁隆平反映问题。
2017年6月4号早上,陈裕咸头戴红色摩托车头盔,拉着一个两轮小车,离开了北京的亲戚家。由于当天恰好是周末,信访部门不上班,他先去信访部门“认门”,提前熟悉交通线路和地址。
随后,陈裕咸又到了北京西站,他想找一间便宜的旅馆住下,亲戚家的房子狭小,只能把报纸铺在地上睡。临走前,他还留下300块钱表示感谢。
被判刑14年的主犯牛力(资料图片) 摄影/王飞
遭恶势力截访被殴打致死
到了西站广场,陈裕咸先是遇到了负责招揽旅客住宿的侯玉洁。侯玉洁又把他转交给安排住宿的鲁建云。
鲁建云和侯玉洁是亲家关系,侯玉洁每招揽到一个住宿的客人,鲁建云会给她50块报酬。
在交谈中,鲁建云套取了陈裕咸的信息,随后打电话给牛力,问有一个上访户,他管不管。鲁建云被称为“信息员”,负责为截访团伙寻找潜在的上访户,每发现一个可收取300到500元的报酬。
鲁建云说,之前有人给了她牛力的电话,告诉她牛力专门负责江西一带的截访。像鲁建云这样的“信息员”在北京各大车站、信访单位附近大量存在。
当晚,家属与陈裕咸失去联系,怀疑其遭截访,开始四处打听找人,始终一无所获。
直到十几天后,家属接到北京警方电话,称发现无名尸,疑似陈裕咸。前往北京前,儿子陈维树电话告知了在赣州市委宣传部任职的一个舅舅,并口头寻求帮助。舅舅叮嘱他,不要慌,要相信政府会协助处理好此事。
无名尸最终确认就是陈裕咸,2017年7月6日,在上犹县公安局会议大厅,陈裕咸家属听取了上犹县政法委书记刘晓龙等人从北京带回的案情汇报。
至此,陈维树才得知,父亲在北京遭遇了牛力等人的截访,被控制了人身自由。案犯牛力曾将陈裕咸的身份证照片,发给时任上犹县信访局长赖学文。赖学文与相关干部讨论后,决定将其遣返,并支付牛力团队劳酬人民币25000元。在遣返途中,陈裕咸遭捆绑、殴打,不治身亡。
会上,陈家人多次质问,赖学文得知陈裕咸不配合截访团队时,为什么不立刻通知家人去北京将其接走?
刘晓龙称,“信访部门的本意是迅速、安全地将访民接回,绝不存在信访干部指使、默认牛力等人非法对待访民。访民到了北京,存在非正常上访的风险,赖学文的岗位职责,决定了他会去做这件事。”
2017年9月11日,上犹县委免去赖学文的中共上犹县委、上犹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上犹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上犹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曾薇曾向媒体表示,县委对赖学文作出免职处理,主要是考虑社会影响问题。对赖学文的进一步处理,将根据牛力团伙的判决结果而定。
据落网的几名案犯供述,2009年成立的北京神州畅行汽车租赁公司,主要从事江西省的截访工作。在截访过程中,到车站、宾馆抓人,常有地方前来的警察或干部陪同,十分顺利。
团伙中的郭某交代,仅他参与的,就已经向江西省遣送20多次访民,打人也不是第一次。“只要不老实,可以打人”。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7年6月4日下午3时54分,上犹县东山镇干部收到了陈裕咸当日被“信息员”在北
诉上犹县政府赔偿案尚未审结
陈维树说,家中有三位先辈名字刻于革命烈士英雄纪念碑,作为中央苏区红军烈士家属,他们始终遵规守法。
事发后,赣州市政府领导要求,“烈士家属,能够优待的要优待”。家人起初也没有出现情绪过激的情况,一直在等待政府拿出处理方案,却迟迟没有看到落实。
陈家人多次找赖学文讨要说法,但赖学文一直躲避不见陈家人。
据陈维树说,上犹县县委一领导要求下属向陈家人传达三句话:陈裕咸有精神病;政府不怕事情闹大;政府有法律顾问,可以找法律顾问谈。
2017年9月22日,上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关于陈裕咸、方宗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情况汇报》称,2005年,陈裕咸从安徽某种子公司购进2公斤“袁隆平超级稻”水稻种子后试种在自己的稻田里,然后“伙同”方宗妹将收割的稻稍加处理后进行包装,于2006年3月至5月间销往上犹县营前、双溪、社溪、油石等地农户共计100余户,销售种子300多斤,造成农户直接损失4万余元。
文件称,2007年7月3日,因陈裕咸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市,经局案审会讨论决定,依法没收陈裕咸交纳的保证金1万元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因陈裕咸、方宗妹的情节显著轻微,并能积极赔偿受害群众损失4万余元,“不认为是犯罪,从而撤销该案”。
陈维树称,文件左下角的原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签名栏为空白,说明公安机关根本没把文件送达到家中,他们从未收到过这份标注日期为2007年7月3日的撤案决定书。
他打算再向上犹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我父亲是个科研人员,他当初想着发展良种场,做出一番事业。结果因为一系列叠加的错误,丢了命,政府怎么没有责任?”
4月2日,陈裕咸之死行政赔偿案在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家属请求法院确认上犹县政府的截访行为违法,请求判令上犹县政府向其家属赔礼道歉;同时,请求判令县政府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497万余元。
被告方上犹县政府认为,陈裕咸死亡系牛力等人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上犹县政府授意牛力等人将陈裕咸送回上犹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上犹县政府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和陈裕咸死亡的事实,可以给予陈裕咸家属适当补偿”。
2019年10月,赣州中院中止该案诉讼,称与该案相关的刑案尚未审结,而该案审判涉及的相关问题须以刑案的裁判为依据。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12名截访人员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3至14年,其中主犯牛力、苏日力格获刑14年,陈云、郭林鋆获刑11年。
一审判决认定,牛力冒充信访工作人员,纠集苏日力格、牛铁光等人,长期从事寻找外地来京人员截访并遣送回原籍的非法活动。2017年初至2017年6月间,牛力、苏日力格、牛铁光等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他人,为非作恶,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团伙,牛力、苏日力格、牛铁光为该恶势力团伙成员。
陈维树表示,目前,父亲案子的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已经出来,希望赣州中院尽快恢复审理行政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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