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06年5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上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文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通过,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著作权法》配套法律,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领域的法律保障。
为了使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关机构能够尽早详细理解《条例》的精神与内含,提早预防相关的业务以及法律风险,在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的支持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定于2006年6月 27日开展《条例》颁布后的首次全面讲座,望各单位积极参加!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2006年6月27日9:30-16:30(午餐:12:00-13:30)
地点:中国科技会堂一层104室(复兴路3号,木樨地桥西北)
会议内容:
上午
主题
主讲人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讲析
国务院法制办
《条例》颁布实施后对我国信息产业的保护与促进;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
下午
《条例》颁布实施后行政执法的思路;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条例》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及网络侵权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
《条例》中通知和反通知的要件构成及规范
网络版权联盟
报名、缴费办法:
培训费:10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餐费、场地费等)
说明:1、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以上会员单位有一个免费名额,免费名额以外的人员5折;
2、中国互联网协会普通会员单位、网络版权联盟成员单位5折。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复内大街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互联网协会(请注明:条例培训费)
帐 号:6510008032610038188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王立丹
电 话:010-66412371 传 真:010-66418007
邮 件:wangld@isc.org.cn
网络版权联盟联系人:翟旭华、吕永雷、王永
电 话:010-51003146、51003147 传 真:010-51003149
邮 件:peixun@iscu.cn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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