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至11月间,林某龙在全国各地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后,都将用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嫖娼心得”发表到其名为“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篇“心得”。到11月21日被抓获时为止,林某龙的博客共有124000次点击。经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和多篇日记、网文被定为淫秽物品。
据悉,这位来自广西南宁、只有初中文化的22岁男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11月21日被广东警方抓获。
该男子被绳之以法,纯属咎由自取。而他借以传播淫秽物品的载体——博客,那可不是他们家“生产”的,他的博客在哪家网站注册的,是不是应该顺藤摸瓜加以深究?不管怎么说,他注册博客的网站在无形中成了他的帮凶,就是没有故意帮他,至少也难逃失管失察的干系。难道该案就此了结,相关网站毫发无损,就该继续发财?
这就让人不免想起尘埃刚刚落定的也是在网络发生的“金庸去世”风波。
就因为在官方微博误传“金庸去世”的谣言,《中国新闻周刊》根本没有强词夺理,而是勇敢担责以正视听,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
这两件事看起来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我觉得两者有相当的可比性。那个官方微博,直接“受害者”充其量金庸先生一人而已,社会危害不是没有,但不算太大。而网络传播的淫秽物品高达124000次的点击,不知有多少人从视觉和精神受到双重毒害,直接“受害者”即便不是124000人,其人数之众比金庸一人起码要高出一万倍吧,由此可见,比误传“金庸去世”的谣言,其社会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刘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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