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小档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毒品犯罪办案团队
连检豸-打击毒品犯罪办案团队以“无毒有我,清源断流”为口号,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为抓手,促进毒品犯罪治理,持续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2022年以来,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15件32人,起诉17件42人,毒品犯罪起诉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强化侦查监督,提升打击质效
办案团队在办案中深挖细查,注重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通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确保“不纵不漏”,扩大打击成果,提升打击质效。如,办理的吴某某等6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发现帮助购买、运送制作麻黄碱的药片、辅料的蔡某某等2人未被立案,依法进行追捕,后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三个月。又如,在办理谢某某、范某某制造毒品案过程中,发现同案人汪某某等三人在诏安县被移送审查起诉,但遗漏三人在连城县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麻黄碱25千克,以及江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麻黄碱50千克未遂的事实,通过连城县公安局将线索移送诏安县公安局,后该三人中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化审前主导,防止带病起诉
办案团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夯实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基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杜绝冤错案发生。如,在办理蔡某甲非法生产制毒物品一案中,针对在案证据存在矛盾,无法确定一对亲兄弟中谁是犯罪嫌疑人的问题,不轻信辨认笔录,以嫌疑人辩解为突破点,开展一系列补充侦查,对两人形象进行分析、提取蔡某乙血样与现场遗留生物检材比对、排除串供可能,最终发现案件嫌疑人并非蔡某甲,而是蔡某乙,依法纠正侦查机关错误移送审查起诉对象,追诉蔡某乙,后蔡某乙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办案团队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裁判结果审查,加强对定罪不当、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统一司法认识,巩固打击毒品犯罪成果。如,在办理巫某某贩卖毒品案中,一审法院遗漏巫某某向廖某某贩卖冰毒74.7克的重大事实,导致量刑畸轻问题,依法提出抗诉,抗诉意见被采纳,被告人刑期从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改判为十五年。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办案团队在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做好禁毒工作“后半篇文章”。有力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县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22场次,扎实推进“6.26”禁毒宣传活动,开展禁毒宣传进乡村、进街道、进社区等活动,在“两微一端”开展禁毒宣传,增强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供稿:第一检察部 丘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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