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作为法治副校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副庭长李文丹接到北京师范大学奥林匹克实验小学的邀请——给学生们讲一堂法治课,向校园欺凌说“不”。
“得知授课对象是五年级的全部师生时,我既期待又紧张,如何用生动活泼、言简意赅的讲解让十来岁的孩子既听得懂又不觉得枯燥,成了重中之重。”李文丹说,站在讲台上,望着台下那一张张朝气蓬勃的脸庞,法治副校长的责任变得具体而真切。这次讲座,她决定从“权利与义务”这个基础概念入手,为孩子们打开一扇法治之窗。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每个人从出生起就拥有权利,比如被保护的权利、被尊重的权利,其强调是‘别人要为我们做什么’;同时我们也要履行义务,比如尊重他人的义务、遵守规则的义务,其强调的是‘我们要为别人做什么’。”李文丹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解释这两个概念。
接着,李文丹引导孩子们思考:“如果我们把校园欺凌与权利义务联系起来,会发现什么?”孩子们开始踊跃发言。“欺凌侵犯了被欺负同学的人格尊严权!”“还侵犯了他们的身心健康权!”……孩子们的回答让她惊喜,他们已经能够用刚刚学到的法律概念分析实际问题。
“我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讲述了校园欺凌的不同形式,包括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李文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当她提出“如果你看到同学被欺负该怎么办”的问题时,孩子们给出了充满智慧的答案——“我会站出来制止,因为我有保护同学的义务!”“我会马上报告老师,这不是打小报告,而是履行责任!”……
这些回答让李文丹看到了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方面,李文丹教给孩子们三步应对法:一是冷静应对,勇敢说“不”,但要讲究方法和策略;二是及时报告,向老师、家长报告或者报警处理,寻求帮助;三是依法维权,保留证据,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讲座结束后,孩子们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分享着收获。看着他们的笑脸,李文丹体会到了法治教育的力量。
“作为法治副校长,我将继续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让公平正义的理念在校园里开花结果。我期待有一天,校园欺凌成为遥远的历史名词,而这一切,需要我们今天的共同努力。”李文丹说。
本文刊载于《法治日报》2025年9月18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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