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重庆日报 张健 胡瑶
渝中区嘉陵江边,蓝天白云下的城市美不胜收。记者 郑宇 摄/视觉重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凸显了城市发展的人民属性,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立足城镇化稳定发展期与城市发展存量提质增效新阶段,聚焦“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大方向,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描绘了美好愿景。新时代新征程上,重庆结合自身超大城市、山地城市、开放城市的独特属性,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感知人民需求、汇聚人民智慧、注重人民参与等维度探索出特色路径,推动人民城市理念落地生根。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筑牢城市建设的群众根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需要深刻尊重并制度性确立人民在城市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城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也是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所强调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逻辑起点。全会明确指出,要“深刻领会把握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本质属性”,这一论述将城市发展的价值基点从“物”的增长牢固地锚定在“人”的全面发展上。全会明确要求把“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理念贯穿融入到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治理全过程各环节,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路径,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和需求,确保城市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这种价值追求契合新时代城市工作的基本要求,也为转向关注人民群众真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重要遵循。在政策制定方面,重庆始终将改善民生作为首要目标,直面民生难题,充分考虑超大城市的特点,并结合山城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力求通过精细化的治理和高质量的服务供给,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地。
感知人民需求,锚定城市智治的实践导向。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需要立足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城市治理实践。城市治理的出发点,是对人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的精准感知与敏捷响应。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数智赋能”与“‘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不仅是技术进步的产物,更是回应人民需求、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为了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而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转化为具体、可操作、可评估的治理行动,推动城市治理从传统的被动响应式管理向现代化的主动服务式治理转型,为构建城市智治体系指明了清晰的实践导向。如打造“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是一种以服务人民需求为中心的综合空间规划概念,其通过科学布局和数智化调度,精准嵌入市民日常生活。这种从系统性感知到场景化响应的智治实践,将宏大的城市发展蓝图,分解为一个个触手可及、温暖人心的生活场景,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真切感受到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带来的品质与便利。
汇聚人民智慧,激活城市创新的源头活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需要立足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实践,在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过程中激发城市发展创新动力。城市治理现代化是技术进步、制度优化与主体参与协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其中人民的主体意识与参与热情是贯穿始终的重要变量。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指出“要强化创新制胜全力塑造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不仅明确了创新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优先级,更着重强调人民在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为将这一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路径,全会进一步提出“培育科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其关键在于打破政府、企业、高校、市民之间的创新壁垒,构建开放包容、双向互动的创新共同体,通过机制设计让蕴藏于不同群体中的智慧得以流动、整合、转化,最终形成推动城市发展的澎湃动能。如开展的“我为新重庆建设献一策”活动,重点围绕打造高品质生活,就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消费激发、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搭建市民参与平台,汇集城市治理“金点子”。重庆在城市规划环节建立“意见征集—筛选论证—落地转化—效果反馈”闭环机制,确保市民智慧能精准对接城市发展需求,不仅印证了“人民智慧是创新源头”的逻辑闭环,更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范式。
注重人民参与,夯实城市协同的制度支撑。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需要注重作为城市发展主体的广大市民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这要求打破“政府主导、群众被动”的治理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治理效能与社会活力,最终取决于能否构建起一套完善的、充分吸纳人民参与的协同治理制度体系。市民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是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党委统筹、多方联动、法治护航、基层赋能的城市工作格局”,要求在实践中开拓多样化的参与渠道。创新“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与构建“141”基层智治体系,正是实现从“治理”向“智治”升级的关键举措。不仅如此,重庆还注重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种探索,搭建了多层级、多领域的制度化公众参与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将抽象的民主权利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参与实践,真正体现了从“管理”到“治理”再到“智治”的范式演进,实现了人民有序化参与城市建设。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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