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宁城支点”获评2025年公安工作创新案例
任职前公示
关于高值药品管理系统停用的公告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召开
9月22日上午,睢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韶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曙光、崔学永参加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在2025年第四期“机关大讲堂”上,县法院副院长李猛以《身边的民法典》为主题作辅导授课,围绕民法的精神、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展开,阐述了民法典全生命周期保护系统理念,并分析了小区停车位产权、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情景案例。在中心组学习阶段,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作为基层人大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全力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和推动者,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强发展、保民生,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厚重制度保障。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内涵,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精神,确保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统计保障。
▌睢宁县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10次会议
9月22日下午,睢宁县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10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双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10宗闲置土地收回事项、20宗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方案、2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地方案。
会议强调,要有力推进闲置土地收回,盘活低效资源,坚决杜绝土地资源浪费,推动闲置土地转化为支撑产业发展、民生建设的有效空间。要严格规范挂牌出让流程,严格按照出让土地规划的实际用途,跟踪做好后续建设等各阶段服务工作,确保土地出让深度契合城市发展规划。要聚焦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提升,推动划拨用地尽快转化为民生福祉,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喜报
9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上,睢宁县公安局“宁城支点”数字化治理实践与启示案例荣获“2025年公安工作创新案例”。
“宁城支点”微信小程序支持一键报警、举报安全隐患与违法犯罪线索。自今年5月启用以来,该小程序已发展成员5000余名,累计处理各类警务193条,协助查找走失人员8起、抓获逃犯1名、破获案件5起。此外,县公安局还通过小程序奖励群众29起,其中2起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节气
近日,睢河街道邱洼社区举办以二十四节气之秋分为主题的民俗文化科普活动,向辖区未成年人介绍秋分的起源、气候特点、传统习俗、农事活动、秋季养生等知识,使孩子们深刻感受到时令变化与人文传统的融合。
9月22日,金城街道高塘社区举办以《二十四节气:中国人的时间智慧》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引导未成年人理解二十四节气的历史渊源与文化内涵。
▌宣传
近日,双沟镇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主题宣讲、播放宣传片等形式,为群众讲述抗战历史与英模故事。
近日,王集镇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王集中队走进宋南、卜马、陈楼等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近日,梁集镇网格员入户开展反诈宣传,提醒村民警惕网络诈骗,保护个人财产不受损失。
▌服务
近日,睢城街道中山社区在盛景雅苑小区入户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帮助老年人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增强疾病预防意识。
近日,岚山镇高集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前往邢圩村,开展以“回顾、传承、展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村里老年人测量血压、血糖,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日常用药情况,并提醒他们注意饮食清淡、适当运动。
近期,持续降雨造成部分路面出现坑洼、破损等问题,桃园镇吕洼村组织党员志愿者和部分村民开展破损道路、桥面修补工作,排除村民出行安全隐患。
▌党建
9月22日,李集镇柳圩村利用党支部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为9月份入党的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初心使命感。
▌运动
近日,魏集镇在府前公园举行镇内选拔赛,以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民运动会篮球赛报名工作。
▌任职前公示
9月22日,中共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发布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负责人人选公示。
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负责人人选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 沈茹,女,汉族,1963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苏照协(南京)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院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 郭振涛,男,汉族,1975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3. 陈功,男,汉族,1975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4. 黄磊,男,汉族,1978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5. 谢自力,男,汉族,1964年1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大学教授,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6. 秦鑫,男,汉族,1982年4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工业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所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7. 郝炳和,男,汉族,1971年6月生,大学,群众,现任江苏豪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8. 佴庆勇,男,汉族,1981年5月生,大专,群众,现任江苏顺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9. 龙慧斌,男,汉族,1973年2月生,大学,无党派人士,现任龙腾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0. 吕文卿,男,汉族,1989年1月生,大学,群众,现任宏力照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1. 陆旭峰,男,汉族,1972年3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照明电器协会会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2. 朱从利,男,汉族,1959年1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3. 王正根,男,汉族,1971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登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4. 汪永俊,男,汉族,1985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工程师,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5. 周健,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大专,群众,现任鸿联灯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6. 钱昶,男,汉族,1975年10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力行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7. 杨建,男,汉族,1978年12月生,大学,群众,现任三色石环境艺术设计(苏州)有限公司创意总监,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8. 朱芳,女,汉族,1971年11月生,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现任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视觉分院院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19. 陈大元,男,汉族,1981年4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德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20. 王立祥,男,汉族,1975年5月生,高中,群众,现任高邮市灯具协会会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21. 胡迦慈,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大学,群众,现任江苏恒源喷泉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22. 陈平古,男,汉族,1978年8月生,研究生,农工党党员,现任江苏美而泰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23. 朱志才,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江苏菲利特照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委社会工作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7751056;邮箱:hyxh2024@163.com。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29号省委社会工作部1307室(邮编:210003)。
中共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关于高值药品管理系统停用的公告
9月22日,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高值药品管理系统停用的公告。
关于高值药品管理系统停用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5〕29号)部署安排,经研究,我市高值药品管理系统于即日起停用,相关功能整合至省医保信息平台。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市医保中心业务流程调整要求,依托省医保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开展“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有关业务办理,并做好参保人员解释工作。业务流程调整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定点医药机构向医保经办部门咨询。
特此公告。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徐州观音国际机场重要告知
近日,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发布一则重要告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第9号)相关规定,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的国内客票,仍可按旅客的需求打印纸质行程单。
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旅客可通过航司官网、航司小程序、航司客服中心、直属售票处、航司授权代理人等渠道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电子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与纸质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
为整治恶意挑动对立、宣扬暴力戾气等负面情绪问题,营造更加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社交、短视频、直播等平台,全面排查话题、榜单、推荐、弹幕、评论等重点环节,着力整治以下问题:
挑动群体极端对立情绪。
借社会热点事件强行关联身份、地域、性别等信息标签化、污名化炒作,挑动群体间矛盾。
借影视作品、脱口秀、体育赛事等话题,鼓动“饭圈”粉丝群体恶意拉踩、攻击、谩骂或者组织批量举报投诉等行为。
部分二次元群体、“喷系少年”组织煽动对立甚至“开盒”,或者教授买卖“开盒”技巧等。
宣扬恐慌焦虑情绪。
恶意虚构散布灾情、险情、警情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伪造发布政府部门公告。
以“内幕消息”等方式,拼凑剪辑或者利用矩阵账号炮制传播经济金融、社会民生、公共政策等谣言信息。
虚构歪曲事件原因、细节、进展等,发布“阴谋论”等耸人听闻的信息。
编造“大师”“专家”等虚假身份、人设,围绕就业、婚恋、教育等领域“贩卖”焦虑带货卖课。
挑起网络暴力戾气。
策划、演绎打架斗殴、恶意刁难等剧本,宣扬“以暴制暴”。
传播未经处理直接展示的血腥恐怖现场画面,或发布含有虐待动物、自残自伤等极端行为的刺激图片视频。
利用AI合成、视频剪辑、图片拼凑等手段,渲染美化暴力行为,制造猎奇惊悚氛围。
直播中以自残自虐、“打人挑战”、持械恐吓等噱头吸粉引流,组织线上约架,并实时直播双方线下侮辱谩骂、打架斗殴等场景。
过度渲染消极悲观情绪。
集中发布、片面鼓吹“努力无用论”“读书无用论”等绝对化、消极化论调。
恶意解读社会现象,片面放大负面个案,借机宣扬厌世等负面人生观。
通过炮制所谓热搜词、热门梗、表情包、语录段子等,过度自我矮化或者渲染颓丧消极负面情绪,引起跟风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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