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算工伤吗,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肯定不能算工伤。轻则按厂规厂纪进行处理,重则由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被打伤则要按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打架斗殴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打架受伤到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程度,就应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这个要找老板
下班路上遇事故受伤?
因问题对“事故”表述不明确,暂时无法给出确切的回答。提问者可参照下列分析作出是否构成工伤的判断。
对于工伤情形,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分别对工伤情形以及视同工伤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因该条例第十五条对视同工伤的情形的规定与提问明显无关,故不再赘述。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及问题的题干,切合题干意思的应属于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情形。因此,若题干中所表述的“事故”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且劳动者对于事故的发生负非主要责任的(即负事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不负事故责任),则其在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最终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若该“事故”非上述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事故,如高空坠物致伤等事故,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因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需要经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后才能够确定。
对于劳动者上班打卡的行为,属于认定劳动者上班的证据之一,在有其他证据能够证实确系下班途中的情况下,未打卡只能作为用人单位否认工伤认定的无理辩解,不具有实质性意义。因此,只要上述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在下班途中,即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界定, 2014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已作出了明确解释,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此处不再逐一论述。)
注:仅代表个人意见,仅作为处理参考。
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摔倒了?
你好!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倒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管你的电动车怎么样,肯定是车辆。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和单位管理的允许车辆通过的地方。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
二、非主要责任事故。按照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如果是无法查清事故责任,也应当是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三、《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的函》规定,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应当以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报警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单方交通事故一般是不好认定责任的,但是也要出具法律文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无法查清成因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发生这类事故一定要报警,也是必须的。
限于篇幅,简单的说这么多,我写的有这方面的文章,你可以看看。
车间员工打主管怎么处理?
看题目是车间员工打了主管。怎么处理?一般像这种,领导和员工发生冲突的。公司内保部门(原保卫科)先过来处理。双方矛盾过于激化或者造成人员伤害了,矛盾无法调和。内保部门会报警,由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如果,够上刑事案件了,当事人予以辞退!如果是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期间,按事假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考核!!!
我部门一位年轻的领导,因管理问题,和一位老员工发生了冲突?其他员工在进行劝阻的同时,通知公司保卫。保卫科的两位同志,分别进行了劝解。年轻领导当时并没有还手,因身上有伤,就医观察。老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了错误,并愿意进行赔偿!保卫科的同志,就事情经过和定性,上报公司领导!公司对老员工进行了处罚,要求其当面道歉,并承担年轻领导的医药费。年轻领导定性为工伤,休息期间,工资及补助照常发放,事件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我公司夜间巡逻人员,发现有人盗窃公司生产原料。上前制止过程中,两名工作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公司给予了表彰,除负担了所有费用外,两人均大幅上调了职务与工资!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觉不能容忍有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尤其是管理人员在制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中,公司必须是他们的坚强后盾!!他们是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的坚定守护者!!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讨论并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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