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碰瓷者往往都是“戏精”上身,有时候可能还要冒点生命危险,挂点彩什么的才能镇住对方,也算是“拿命糊口”,不容易。现在倒好,靠一部手机一辆单车就来碰瓷,想轻轻松松把钱“赚”了,不能说不“专业”,但少了很多“诚意”。“碰瓷界”难道没有门槛吗?显然没有!我欲安而“碰”不止,关键还在于让自己成为“铁器”而不是“瓷器”。如警方所言,出了事不要轻易私了,要主动报警,看看到底谁会“碎”了!
时间:1月至今
地点:深圳
人物:被告人逄某、陈某某等
提要:一种新型碰瓷手法出现在深圳街头:事先准备损坏的手机,骑着共享单车,在没有监控的偏僻路段徘徊,看准时机倒在超车车辆旁,制造交通事故假象,以手机被摔坏为由碰瓷敲诈车主。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提醒市民如何规避此类碰瓷。
自2018年1月起,被告人逄某和陈某某等人组成利用共享单车碰瓷的团伙。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由陈某某培训碰瓷伎俩并提供车辆,另外一名同伙做司机负责堵路,诱使被害人变道超车,而逄某专门负责骑共享单车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手机被摔坏为由碰瓷敲诈车主。该团伙在深圳市南山区荔林路附近实施多起碰瓷,共计骗取2名被害人4020元。当逄某骑共享单车在南山区荔林路再次作案时,被伏击的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逄某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
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多次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了解到,利用共享单车和机动车配合作案的碰瓷类案件在深圳的报案数量并不多,因为被害人往往以为是普通的交通碰擦事故,很少有人会将其与碰瓷联系到一起,根本不知是上当受骗。所以碰瓷党这些小伎俩看似拙劣,却屡屡有人上当被害,防不胜防。
承办此案的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遭遇莫名的轻微交通事故时,不要轻易私下了结,要主动报警,及时保存证据。车主可配备可以实时回放的行车记录仪,在关键时刻为自己留证。同时,要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违法变道超车,更不要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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