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SCI论文发表之际,“共同第一作者”的相关安排愈发较为平常,这体现出当下科研里跨学科、高强度合作的实际状况。这般一样的署名方式目的在于平等地去核准多位研究者对于成果的核心贡献之处,然而其具体的规则、认可度以及实际操作期间需要留意的事项,是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务必要清晰知晓的关键问题。
SCI共同第一作者如何认定
对于认定共同第一作者而言,其核心之处在于贡献所具备的实质性以及均衡性 ,一般情况下 ,这些作者在诸如关键实验设计 ,数据获取 ,论文初稿撰写等核心环节当中 ,做出了同等重要的贡献 ,仅仅只是提供常规试剂或者进行简单数据分析 ,是不足以支撑这一身份的 ,在投稿之前 ,合作团队必须针对此达成明确的 ,没有异议的书面共识 ,并且确定署名排序 ,即便注明了“共同第一作者” ,期刊系统通常仍然要有一位“首位” ,多数期刊要求在投稿信还有论文脚注里明确说明每位共同第一作者的具体贡献 。
共同第一作者是否被高校和基金认可
在国内,主流的高校以及科研单位,于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绩效评估里,针对共同第一作者的认可政策存有差异,不少单位会把这类成果视作“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然而在某些竞争激烈的评估当中,或许会更看重“首位”的共同一作,在国家级基金项目申请之际,一般也予以认可,不过申请人必须在个人简历里清晰标注,并且最好附上贡献说明,关键之处在于要提前了解目标单位或者项目的具体《科研成果认定办法》,防止在最终认定之时产生误解。
设立共同第一作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避免后续纠纷的唯一途径是,事先进行清晰的沟通。所有可能成为共同第一作者的潜在人员,都应该尽早展开讨论,并且通过以邮件或者备忘录的形式,去确认各自的贡献要点、署名的先后顺序以及通讯作者的人选。必须认真仔细地查阅目标期刊的投稿指引,严格按照其对于共同作者声明的格式规定来操作。另外,要认识到,虽然这种形式越来越普遍,然而在一些传统学科或者部分评审专家的看法里,它的“重要程度”或许依旧与唯一的“第一作者”有所不同,特别是在申请海外职位的时候,这一点是需要考虑进去的。
于当下而言,科研合作此种状况愈发紧密,您觉得当对科研人员学术成果予以评估之际,是否应当更加强调署名顺序呢,又或者说是不是更应当凭借公开透明的具体贡献说明去进行判断呢?欢迎于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要是认为本文具备一定帮助,请毫不吝啬地给予点赞以及进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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