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吴敏,张家界新娘为爱冲锋的勇士事件中女子该受到法律惩罚吗?
张家界新娘、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女学生,最近女性婚内出轨的大瓜可谓不少,除了对其口诛笔伐,她们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结合事件经过和法规、案例简要说一下:
关于张家界新娘的故事,想必前因后果大家已经了解不少了,简单来说,张家界一对新人准备办婚礼,此前男方已经支付了价值20万阿的彩礼。而就在婚礼前一天,新娘把几张婚纱照发给了她的男性朋友,然后双方的对话内容就失控了,约在婚礼的前一晚,在酒店内“带妆、穿婚纱”共度良宵;男方还大言不惭地说“有个大胆的想法,听天由命,看怀孕是谁的”,毫无顾忌。
新娘更不是省油的灯,回复道“我也想,觉得自己好坏,哈哈”。两人一拍即合,公序良俗都抛在了脑后,男方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更刺激的玩法,“要不明天我再叫个人,刺激一下”,懂得人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以上是爆出的聊天记录,至于究竟有没有着手实施,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从后续聊天记录来看,大概率是“如愿以偿”了,因为男主在某个群聊中炫耀“群里是不是不让发视频”;同时事情败露后,新娘的朋友质问她为什么要对待李哥(新郎),新娘求饶道“只有那么一次,为了孩子(不要告诉新郎)”。
朋友知道后,质问新娘事情的经过大致就是如此,后续是新郎在网上吃瓜,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被戴帽子的那一个!再后来,新郎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已离婚,彩礼已协商妥当”,并表示不做评论,等警方通报。
那么该事件中,新娘、新娘约的男性朋友,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首先,对于新娘,无论与他人的“春宵一夜”发生在领证前,还是领证后,都是不触犯法律的,顶多算是违背公序良俗,受道德层面的谴责:
尽管《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这仅仅是一项义务,依靠自制力自觉履行,并非法律层面的强制履行,所谓“婚内出轨”,触犯《刑法》的情况恐怕仅限于“军婚”,而新郎又不是军人身份,所以追究新娘的法律责任,几乎是不现实的。
第二,对于破坏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婚姻的男性朋友,如果过程中没有伴随其他“出格”行为,同样不违法:
道理是一样的,与已婚女性“有染”,不负法律责任,甚至不构成一般违法,更谈不上触犯刑法了,对其谴责也只限于道德层面。
归根结底,这对行苟且之事的男女,尽管有悖风俗、有悖公序良俗,但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残酷又无奈。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般情况”,事实上这对男女如果过程中伴随着其他更出格的行为,也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比如:
1,对于男主,他提到了要“拍视频”,如果拍了,并且转发给他人了,最轻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因为该法第68条中规定: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还是男主,他在与新娘的对话中提到,“明天再叫一个人,刺激一下”。如果真实施了,那么问题就大了,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中规定: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不是简单地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了,还是要入刑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注意一点,构成“聚众淫乱罪”并非一定是在公开场合,即便是在私密的酒店内,酒店也属于公共场所,具有“当众”的性质,也是涉嫌构成本罪的。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就可能涉嫌本罪。
当然该罪只针对“首要份子”,即“组织者”,所以如果有该行为,还要对“组织者”进行认定,可能是新娘,也可能是男主。至于非组织者,不构成本罪,而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
当然这只是基于聊天记录的推测,是否构成本罪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比如到底有没有叫来另一个人或者另几个人?参与者是两人、三人,还是四人?这都是定性时要考虑的因素。
3,对于新娘,虽然大概率有既不被追究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但是除了将面临“离婚”的局面之外,恐怕20万彩礼也要如数退还了,退还的原因不是基于犯了“婚内出轨”的错,而是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如果退还彩礼事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诉诸到法院,法院在裁决时也会考量这个因素,全部或者部分退还是大概率事件。
4,再就是关于孩子的问题,从聊天记录上来看,新娘已经怀孕了,但是谁的?说不清楚。
如果是新郎的,那么新郎应继续抚养,即便是离婚并放弃抚养权,也应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后期经DNA检测是出轨男主的,那么男主应夫妻抚养责任,同时将新郎这段时间内花费在孩子抚养上的费用酌情赔偿。
另外,倘若孩子不是新郎的,新娘还应赔偿男方一笔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新娘、男主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归纳起来,如果仅仅是两人婚内出轨行为,那么都不负法律责任;如果男主拍摄了视频并转发了,那么是一般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存在“聚众淫乱”行为,“组织者”恐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罪名需要进行后期认定,不一定一定就能构成。
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婚后在校内与他人谈对象,男子300公里“为爱冲锋”这件事更毁三观,“为爱冲锋的勇士”,在7月份与女主王某领证,此后二人分开,女主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专升本”,继续学业;“勇士”在青岛打工,供王某读书。
两人已经领证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而女主王某却在校内见异思迁,谈了男朋友,并怀孕……
这件事就不做评论了,相信各位看官心里都有一杆秤,孰是孰非应该一目了然,尽管女主在事发后还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不知道她说这话的底气来自哪里,就凭你是女性,你就弱势?
唯一心疼的就是这个“勇士”,打工供妻子继续升学,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狂奔300公里,不仅没见到女主王某,反而遭遇了几个校内“大汉”的围攻,被摁倒在地……三观尽毁。
至于女主王某的法律责任,与上文中的“张家界新娘”是一个道理,即便婚内出轨、即便婚内与他人怀孕,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在离婚时属于“过错方”,净身出户算是唯一惩戒。
以上就是两位当事女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来说去,几乎是很难追究法律责任了,只希望两位男性能尽早从阴霾中走出来吧,这俩人,不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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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热搜张家界新娘是什么?
就在大家还在同情“为爱奔跑的勇士”,口诛笔伐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女主王某的时候,网上相似的一个大瓜出现了,同样是女性婚内出轨,这位张家界新娘玩出了新花样。
看了张家界新娘事件的来龙去脉,有网友表示“三观已经被震碎了,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已经看不明白这个世界了”……
到底是什么事,让网友发出如上感慨呢?综合网络上的信息,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李姓新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婚姻本应该是神圣、纯洁、忠诚的,但万万没想到在他另一半眼里,这些和一时的放纵和刺激比起来,一文不值:
新郎李哥找了个漂亮媳妇,此前已经支付了20万的彩礼。之后二人便打算步入婚姻的殿堂,时间就定在10月1日这天。为了筹备婚礼,二人已经拍了婚纱照、领了证。
从后来新娘与发生关系的男性的聊天记录来看,新娘应该是桑植人,也就是湖南省张家界下面的一个县。所以婚礼前一天,新娘入住了桑植县一家酒店,准备在这里发嫁,同时在酒店化妆、试穿婚纱。
婚礼的前一天,按耐不住的新娘联系上了一个男性朋友,精挑细选了几张穿婚纱照的照片通过微信传给了他,男子直夸新娘穿婚纱好看。
你以为只是夸夸而已吗?那就大错特错了,男子的心思可没放在婚纱照上,而是另有所图,即寻求刺激,想与新娘在婚礼前一夜发生点故事。
话说这个男子在这方面真是个高手,这件事发酵之后,有其他女生在网上爆料本来想和他冲着结婚去的,后来发现他在谈恋爱期间,行为不轨,曾靠着甜言蜜语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与其他女生有染。后来及时止损,分了,但也因此抑郁,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走出来。
关于他之前的事,我们就不提了,回到正题上来:
张家界新娘和这个男的联系上之后,在试探过后,男子直奔主题,大言不惭道要和新娘在酒店发生关系,并且让新娘化好妆、穿好婚纱。
新娘闻此,居然没有拒绝,不知道是一时冲动想寻求刺激,还是秉性使然,非但不严词拒绝,反而回了一句“我同意了”,而且还百般顺从:
比如男子说要再带一个人一起,新娘没有拒绝;再比如男子恬不知耻地说要在过程中不采取任何措施,不管孩子是谁的,都算是新娘的。好嘛,这已经不是单纯地寻求一时刺激了,而是奔着破坏新郎婚姻、家庭去了。
但即便要求如此无礼,新娘回答道“任天由命(不管孩子是谁的),我也想,我感觉自己好坏,哈哈”。
奇葩男女一拍即合,震碎三观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与新娘聊完,男子难耐兴奋之情,开始在一个47人的群里炫耀了,表示自己会先睡一会,让群里的兄弟期待他今晚的“大作”,还询问群友能不能在群里发视频,言外之意是要把过程记录下来。
好一个计划周密啊,看来新娘和男子是同一类人啊,但凡是一方稍微有点操守,稍微尊重一下公序良俗,稍微站在新浪的角度考虑下问题,想必也不会把天儿聊到如此刺骨的程度。
至于双方究竟有无发生关系,是不是只过了一下嘴瘾,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毕竟这是私密问题。
但大概率关系真发生了,比如时候两人的聊天记录被新娘的一个朋友看到了,朋友气愤地质问新娘为什么要这样做,新娘苦苦哀求“只有这么一次,求原谅”。
如果没有发生关系,新娘有必要如此低三下四的放低姿态求原谅吗?所以二人大概率真就行了苟且之事。
不过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站在新郎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上来说,即便没有发生关系,新娘有这个想法、有这个准备也是很难容忍的,但凡是有点廉耻之心,甭管婚前多么“会玩、好玩”,婚礼前一天总归应当有所收敛吧?即便不是照顾到新郎的感受、不是为了婚后的生活,总也要为自己的名誉着想吧?
所以,不出所料,如果新郎知道了这件事,想必会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
还真说中了,婚礼结束后,新郎也闲下来了,有时间在网上冲浪吃瓜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竟然吃了自己的瓜。
这个时候已经距这件事过去一两个月的时间,新娘已经有了身孕。新郎气冲冲地加了男子的微信,质问他与自己的老婆到底是什么关系,并扬言要与他没完。
直到这个时候,男子还没意识到给新郎造成的伤害,大言不惭地表示“我等着”。
再后来,疑似是新郎的账号在社交平台发布小视频,表示二人已经离婚了,20万彩礼的事宜也协商妥当了,就此事不想再发表任何评论了。
言外之意,想用时间换空间,慢慢把这件事冷却下来,毕竟谁也不想受二次伤害,新郎承受的痛苦已经够多了。
不知廉耻的那个男子,据说事发后准备卖掉自己的宝马5系豪车,有网友戏称“这是要跑路”?
不过从新郎的为人和处事上来看,男子真没有跑路的必要,毕竟人家表现得足够理智,即便开始说了一些气头上的话,但也仅仅限于口头,没有在行为上作出不理智的举动来。
据说这件事伤害的不止是新郎,他的母亲在得知此事后也气得住院了。
以上大致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当然,网络上的事,真真假假,也有不少添油加醋的,事情是否真实存在,我们不得而知,是非曲直、孰是孰非,我们也无从考证,就不做过多的评论了。
不知道这件事是被添油加醋了,还是出于想保护自己的目的,事后他曾说“有部分是真的,有部分是假的”。
不管这件事是真是假,还是有人在恶搞、杜撰、添油加醋,在“吃瓜”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婚姻中,不管是夫妻哪方,都应该互敬互爱、互相信任、互相忠诚于彼此,这既是为自己负责,也是为另一半负责,更是为自己的名誉负责,逞一时之快、寻一时之刺激只会害人害己。
法律,我们应该遵守,但公序良俗,我们更应该遵守,这是我们千百年来的传统,虽然不具强制力,但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自制力,不是一时兴起就能做某些带坏社会风气之事的。
最后,但愿这件事只是个例吧,希望不管是未婚的,还是已婚的,请继续对婚姻保有信心,请继续相信你的另一半,千万不要在心理上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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