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制度,西周为什么要以礼乐治天下呢?
礼乐制度最早来源于中国古代的礼俗。在原始社会,人们在对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的过程中产生了对鬼魂、祖宗和氏族英雄的敬畏和尊奉的一种礼俗。
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与政治制度、伦理道德、法律、宗教、哲学思想等结合在了一起。从“礼俗”发展到了“礼制”。
周朝建立以后,为了加强统治,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分封制。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周公姬旦辅政。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并加以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统地建立了一整比较完善的“礼乐”制度。
所谓的“礼”就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乐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有别有和是巩固周人内部团结的两个方面:西周的礼乐制度形成了西周特色的礼乐文化和礼乐文明,对后来历代中国文化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周代的礼制与乐制合为一体即为礼乐制度。礼是内容,乐是形式,礼乐相配,互相衬托和协调,从而构成礼乐文化表达的形态。
礼乐制度也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在礼器方面,规定天子使用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一簋。这样,阶层不同从而使用的规格也不同,其目的是为了给人们灌输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
礼乐制是等级制的一种制度表现形式,折射出等级制的内涵和实质。
礼乐制度诞生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末共几千年。这种制度在东周时期开始遭到破坏,并逐渐瓦解,至清末走向灭亡。
东周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国之间为了争夺人口、地盘混战不已,这种局面持续了四五百年。而作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秩序的礼乐制度也遭到严重破坏,历史上称这一现象为“礼崩乐坏”。
到了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在原来礼乐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改造、创新,又发展出自己的一套制度,并加以大力提倡。
西汉统治者就非常重视礼乐的教化作用,并为此专门设立了专门管理音乐的机构“乐府”。唐代的“大乐署”是专门掌管音乐的机构。
从宋朝开始,宫廷音乐一再衰败,民间音乐却如雨后春笋般繁荣发展。明清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走向衰落,掌控在统治者个人手中的礼乐制度也随之衰落和灭亡。
周代礼乐制度两大支柱?
周代礼制完整地讲应称之为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
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
前者是所有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制度运行的形式和保障。西周王朝的国都是丰京和镐京,在历史上一起并称为“丰镐”,周公制礼作乐由丰镐开始。记录周代礼制最为详备的著作是《周礼》,《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是儒家经典,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
《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载:“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於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说。(此处存在争议,一说此处周官为《周礼》,一说为《尚书·周官》)《后汉书·卷三十四·百官志第二十四》亦载:“昔周公作《周官》,分职著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
周公制礼作乐,创建了一整套具体可操作的礼乐制度
什么是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相传为周公所创建。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构成整个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对后世的政治、文化、艺术和思想影响巨大。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
为什么孔子希望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
从夏、商、西周时期的“以礼治国”到春秋战国时期“以法治国”。孔子希望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主张“克已复礼”,使每个人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使社会能够君臣有别,长幼有序。
孔子对大争之世,各国为了吞并他国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感到反感,想要恢复理想的秩序。
礼乐制度代表着社会等级制度。东周春秋时期礼乐崩坏,人心丧乱。各国都重利轻仁义,征战不休,社会动荡。推崇礼乐是孔子仁治理念的集中体现。孔子认为只有恢复以前那种上下阶级各守礼制,用礼乐教化众生,安定平和的时代。所以他推崇礼乐仁治反对用严法治国对百姓苛政的政策。
为什么会认为通过音乐能够控制统治秩序呢?
周朝除了开屏了“封邦建国”的管理制度以为,还留下了一项重要的政治遗产,那就是“制礼作乐”。所谓制礼作乐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制礼,一个是作乐。制礼就是制定礼乐制度,构建礼乐文明,其中的“礼”的本质意识是差异,就是制定了社会各等级的身份差异,高低贵贱,长尊幼儒,远近亲疏等各种等级和来往礼节。体现了当时以周公为集体的统治者们的智慧。
礼乐制度的考源西周的礼乐制度,相传是由周公姬旦制定。周公辅佐周武王姬发伐纣,灭掉了殷商王朝,建立了周王朝。武王死后,周公辅佐武王的儿子成王治理国家。周公为了巩固刚刚建立的周王朝统治,加强对分封到各地诸侯的控制,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及文化方面制定一套完整的更为定型的典章制度,要求各诸侯国严格遵守。这就是史书记载的“周公制礼作乐”。
周公依据周王朝的礼制,参考借鉴商朝的制度,首先确立周王为天下共主,成为天子,又以天子为大宗而与周天子同姓的叔伯、兄弟封为诸侯称为小宗,从而形成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的“宗法制”。天子之下有诸侯,诸侯国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其不及五等者为附庸,最低等的男爵封地至少方圆五十里;诸侯内部又有爵位,形成阶梯式严格的等级,这种具有等级性的各项制度的总和即称为“礼”,这样宗法制和等级制相结合,就产生出了一套完整的、严格的礼仪制度,成为上至天子,下至奴隶都必须遵守的法典和制度。
《左传》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也就是说,在奴隶社会的周代,国家大事有两件:一是要祭祀祖先,二是要带兵打仗。祭祀时有隆重的仪式,出征时有不同的乐舞。诸侯会盟、饮宴、婚嫁、丧葬等,均有不同的仪式,这些都是周公所作的“乐”。
礼乐制度的内涵礼乐制度是宗法等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表现。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例如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天子——驾崩、诸侯——薨、卿大夫——卒、士——不禄、平民、奴隶——去世。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周公制礼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礼乐制度”以“乐”从属于“礼”的思想和制度,这是一种颇为完备的典章制度。乐有“房中”、“雅”、“颂”之分,舞有“大武”、“勺”、“象”之别。礼、乐、刑、政四术是奴隶主阶级统治的重要手段。其中礼、乐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立的一种等级制度,而刑、政则是对下民的。礼可以区分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敬和。礼、乐的结合不仅能维护奴隶主贵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更能有效地统治人民。所以,“礼”是“乐”的内容,“乐”是“礼”的表现。作为音乐制度,它包括乐县、舞列、用乐等都有其森严的规定。因此,在祭祀、宴享、朝贺等场合的礼节仪式中,都规定了与之相配合的各种音乐。
如祀天神“奏黄钟、歌大吕、舞《大夏》”;祭地示“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举行大飨时“两君相见,楫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楫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升歌清庙,下管象武,夏籥序兴……客出以雍彻振羽”(《礼记》)。诸侯宴使臣时,可用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左传·襄公四年》)。关于乐队、舞队的编制,《周礼·大司乐》中载有:“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的规定,可见其等级的森严。这些规定,一方面体现于祭祀、宴享等日常的雅乐活动之中,另一方面贯彻在由大司乐进行的国子教育中。
由此可见,西周的礼乐制度就是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可以说是对音乐社会作用的重视。但由于这种制度规定的太死,使这种奴隶主阶级视为理想的“雅乐”趋于呆板、僵化。
在制定礼乐制度的同时,周代还豢养了一支庞大的音乐、舞蹈队伍,人员达1400余人,由“大司乐”(《礼记》称“乐正”)来统领这些乐官、乐工。
为了适应这样庞大礼乐机构的需要,周代设有培养人才的机构——“国子监”。在“国子监”中学习的称之为“国子”,由大司乐直接掌握教学活动。《周礼》把这些教学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即“乐德”、“乐语”、“乐舞”,这里包含道德品质、言语进退和一些重要的乐舞教学。“国子”大多是王、公等贵族的子弟,《礼记》内则说,国子从十三岁便要入学,“学乐、诵诗、舞《勺》。成童(十五)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
综上所述,礼乐制度的成功构建能够说明以周公为代表的周人,思想和智慧已经达到了很成熟的阶段,其也是在春秋战国时期为什么会产生百家争鸣文化现象的第一个原因——新制的成熟。周公通过“礼”和“乐”建立的严密的封建等级制度,同时通过音乐这种精神事物,将民众统一在一起。在强调阶级差异的同时,也体现相互认同的理念。其后世的孔子、老子的儒家思想中甚至中华民众的思想文化中,也传承了这种对立统一和相互补充的哲学思想。
结语周朝从武王建立到周赧王灭国,共约八百年,是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对中国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周文王、周武王和周公旦等都为后世所称道,其所创制的礼乐制度更是后世效法的标准。
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佾”,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
可以说没有周公就没有儒家,孔子对周公的“制礼作乐”思想也极为推崇。对孔子当时的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极为不满。我们常听到的“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就是对这种“礼崩乐坏”的愤慨。
我们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中国人也以其彬彬有礼的风貌而著称于世。礼仪文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渗透于社会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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