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草元黑白冰泥,鲁迅有哪些一般人不知道的秘密?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
常言道:“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在教科书里躺了近一个世纪的鲁迅,作品收入语文课本最多时曾达 31 篇,却成为了大家的梦魇。这或许是“作家”鲁迅万万没想到的。
提起鲁迅,我们都知道那句著名的名言:“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大家对他的印象大多是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文坛斗士。严肃、深刻、愤怒、不近人情……
但是,那个走出教科书的鲁迅,其实是一个标准的段子手。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那个嬉笑怒骂,鞭辟入里的鲁迅,更可能是这样的画风。
一天不皮,浑身难受小时候的鲁迅就皮的不行。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一次,国文老师好兴致,想要和同学们对对子,出了个上联:独角兽。隔壁桌子的男生想要给老师留下好印象,就小声问迅哥儿该答什么。
迅哥儿也是顺口就来:四眼狗。男生赶快站起来,大声道:"四眼狗!"戴眼镜的老师随手就一巴掌过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他,理得极其敷衍。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大喜,精心为鲁迅设计了新发型。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
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写大禹治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 “O.K!”
OK、古貌林(good morning)这些现代话被按在大禹身上,你可以感受到鲁迅的文风在当时多么前卫。
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脑洞清奇,不知道在当时会不会真的误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著名设计师迅哥儿除了文章写得好,画画设计那也是手到擒来。
北大校徽
完成于 1917 年 8 月 7 日的北大校徽是鲁迅早期作品。那时候的鲁迅,在文学创作上也尚未名声大噪,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邀请他设计校徽,也可谓独具眼光。
当时的鲁迅虽有忐忑,但交上的草案让蔡元培连声叫好,这一基本设计也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国徽
不仅如此,他还为自己的著作设计了很多封面和扉页。
书名用双线描字体,嵌入抽象几何图案的缺口,对应着本书“从艺术规律中”的用意。
《热风》出版时,鲁迅对当时社会现状感到“寒冽”,特以“热风”命名。手写两字“热风”,愤慨有力。
还有这些:
鲁迅的设计才华,集中地展现在书籍封面和装帧设计上,他一生设计了 60 多个书籍封面。
在没有电脑、没有PS的时代,鲁迅的设计理念,手绘能力,把各种字体玩出了新花样。文可惊天地,画能动人心。迅哥儿如果做了公众号,真的不知道会火成什么样子……
除此之外,鲁迅对于时尚搭配也颇有心得。
萧红《回忆鲁迅先生》里有这么两段记载。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个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黑色显瘦、横条显胖、红黑混搭,这些当下流行的穿衣法则,在近百年前,鲁迅先生就已深谙于心。
所以,鲁迅先生是这样穿衣服的。
一流吃货,大义饿亲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如此仔细精致的食谱,这是啥家庭啊,家里有矿啊?
鲁迅超爱吃,据统计: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除此之外,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尤爱甜食。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据说因为爱吃甜食,迅哥儿牙齿不好,龋齿严重,牙痛到怀疑人生。他去王府井看完牙医,又去稻香村买了一堆饼干,然后愉快地回家了。
结婚生子后,仍然不改吃货本色。
迅哥儿最爱吃沙琪玛,见到沙琪玛就极不淡定。
有一天,儿子周海婴看见沙琪玛,非常想吃,留着口水说:"爸爸能吃吗?"迅哥儿不动声色的回答:"要吃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爸爸就只有一个,你吃了爸爸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了。"(这可是你亲生儿子啊!)
甜甜的情话boy不论从长相到文风,我说鲁迅是民国第一大直男,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但是直男要是撩起妹来,那才真是动人心魄。
鲁迅与许广平的恋爱,可能是比偶像剧还要偶像剧。而迅哥儿在撩妹方面也具有着过人的天赋。
1926年,鲁迅携许广平南下。鲁迅去厦门大学任职,许广平回广州,当时两人约好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先解决经济自立的问题。
在两人的往来书信里,他说“听讲的学生倒多了起来,大概有许多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
信末,他落款“迅”、“小白象”,昵称对方为“小刺猬”、“乖姑”。是的,这就是那个说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硬汉鲁迅。从这些称呼里,我似乎看到了收到爱情信的鲁迅先生,抿着象牙烟嘴,眉头晕开,笑得小胡子乱颤的样子。
真是没有不会说情话的boy,只有不爱你的男人。
结果不到半年,鲁迅就辞掉厦门大学教职应中山大学之聘来到广州。(异地恋实在是太辛苦惹~)
看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一直以来,可能认识的是一个“假鲁迅”。真正的鲁迅并不是每天愁云惨淡,也不是每天战斗拼命,而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热爱。
真实的鲁迅,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小老头,你如果认识他,一定会爱上他。
虽然肉身已逝,但是鲁迅先生却将他的精神财富永远地流传给了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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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上夜班睡岗现象?
上夜班睡觉,批评一下意思意思就得了。当然,特殊部门除外。
在这里首先先定一下个人基调:绝大多数企业很少有夜班的工作,但是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企业都没有夜班。对于一部分企业来说,公司老板为了提高效率也好,还是为了赚点差价也好,还是因为电费等各方面成本结合在内要求的夜班也好,这一点本身无可厚非或者无可非议。
但是员工上夜班和员工正常上班的整体工作状态是不一样的,而一部分员工在上夜班的时候的确有可能犯困。但是犯困也就犯困了,批评一两句也就差不多了,除了某些特殊的岗位之外,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不能对他们太过于苛责。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太过于苛责的话,反而会让员工心寒。
情况一:不重要的工作睡觉也就睡觉吧之前的时候,大爷曾经在一家工厂里面当门卫。大家也都知道,当门卫的话白天也有人上班,晚上也有人值班。只不过工作人数不同,工作的工作量也不同,工作的薪水也不同。
举个简单例子:在白天上班的时候可能是两个人或者三个人一队,然后从早上的6点到晚上的6点,或者从早上的6点到晚上的4点。简而言之,他们可能是两班倒或者三班倒,这些通道都无所谓,但是白天上班的时候往往会有几个帮手,他们相互之间能够相互盯一下,偶尔也可以聊聊天逗个闷子。
除此之外,他们白天上班的工资也算是比较可观的,好像一个月下来能够有个两三千块钱。大家千万不要小瞧这两三千块钱,对于一些农村的大爷来说,能够找到这样一份合适的工作,管吃管住,而且能够有人陪自己聊天,不用特别大的体力劳动的话也是非常不错的。
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工厂值班不可能一直是白班,也有可能是夜班,如果说这三班倒的话,正好能赶上晚上12点之后到第2天早上8点之前这一个时间段的话就要了亲命了,很少有大车来回的过,有那么一两辆车过,得抓紧时间起来给人家把门打开。
那么这种情况之下就会发现:员工上班睡觉,老板肯定不愿意,但是对于上夜班的员工而言,只要不耽误正常上班的时间和秩序,只要这些人来到这个地方需要办某些事情,这些员工都能够被妥善处理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换而言之,这种所谓的夜班其实也就是一个值班。值班吗。只要不出问题,那么就没有问题。多数情况下老板也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问题不大。
工厂计件夜班,老板需要指出批评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工作更为特殊,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当中的寄件。比如生产玻璃瓶子也好,还是生产塑料袋也好,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你的工作任务额度降低,后面的一连串的事情都会受到干扰。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你在上游的流水线里面生产这些零件,可是你今天生产不出来,明天的时候其他部门想用就没有,后天的时候整个器件都生产不出来。所以这种情况下,员工一旦在上班的过程当中犯困,那么问题可就大了。
轻则工作当中损失几个零部件,重则的话那就可能是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损失。在常规情况下公司老板也不愿意和员工闹到太僵,如果员工实在犯困了,那么就让员工休息一下,或者提醒一下,让他抓紧时间醒盹。
毕竟夜班的时候员工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困劲一下子上来了,自己好像也控制不住,只能坚持去工作。这种情况下,老板也能有个体谅。如果员工实在不像样子,那么该批评的批评,该斥责的斥责,该惩罚的惩罚。
这种情况下,员工也能够有个见谅,但如果公司老板仅仅就是因为员工有一点点表现的不合规矩,或者就是打了个哈欠,就给人家大力度惩罚的话,那么员工心里面也不舒服,对于员工来说也不公平。
毕竟晚上上夜班本身对员工就已经有害了,还不允许员工吐槽两句,还不允许员工偶尔走个神,那么于情于理说不过去。
特殊部门,绝对不允许睡觉除了这以上两个单位之外还有一些部门属于特殊部门,属于非常紧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里面的ICU或者铁路工人,对于这一部分工作人员,他们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出现一点点失误,就有可能带来重大的损失。
我们以医院为例,如果医生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突然之间犯困了,自己想休息一下。可自己休息一下所换来的代价可能就是病人的生命代价,在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打盹,也绝对不能随便犯困的。
事赶事,赶到这个地方了,那没有办法,你就得老老实实的干完。当然后期公司补贴也好,公司的各方面福利也好,肯定是一分不差全都能落在你的手里面。但是如果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一旦犯困或者一旦走神,并且带来巨额损失和影响,那就是渎职。
至于渎职之后公司有没有一连串的惩罚措施,或者是否会对簿公堂,这一切都是未知。但是简而言之,如果遇到这么重要或者这么要紧的事情,指望这公司老板三言两语给你说几句好话,然后还鼓励鼓励你,那是基本不太可能也是不会实现的。
职场启示录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这件事情大动肝火,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件事情就指责那些企业、指责那些所谓的企业管理层。事实上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有着它的特殊需求,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有着它的独特性。
在员工正常工作的过程当中,适当的给员工福利、给员工补贴,这是公司老板应该做的。但是如果遇到了紧急任务或者遇到了员工必须上夜班的任务,员工已经答应要来,并且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重大损失和重大事故,那么就必须得按照公司的流程来走。
如果不按照公司流程来走的话,反而会对公司不利,反而影响到了公司的价值观和发展观。但如果公司老板仅仅就因为一点点小毛病吹毛求疵,甚至因为一点点小毛病来刁难你,为难你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采用对应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无论如何,上夜班的情况可能少之又少,但是每一位上夜班的员工、上夜班的同事、上夜班的朋友都值得我们尊重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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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偷吃我晒院子里的腊肠后闹肚子?
题主你好,你的问题很简单,没比要纠要。现在这社会,真是奇了怪了,那就是嗑瓜子嗑出个臭虫来,什么人都有,明明是自己的过错导致自己身体受损,确反过来倒打别人一耙,这简直就是典型的流氓加无赖。放在四五十年前,他是一点也不敢的,这种人会遭到过街老鼠一般的待遇。现如今,是法制文明社会,绝不荣许无理取闹。
按照常规逻辑思维推断,自己做的腊肠,在自家院子里凉晒,目的就是等待晒干之后,为了自己今后食用的,这完全是与他人无关的事,在没有得到主人的蹭送和准许外,任何人都不得索取占为己有,否则就是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你的邻居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偷盗,你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举报邻居的违法行为。
至于邻居因偷吃了你的腊肠闹肚子拉稀的现象,还找你索要医药费,这完全就是强盗逻辑,你完全可以掷置不理,必要时,你可以反过来向他索赔丢失腊肠的经济损失,这就叫反其道而行之,不要给这种人留喘气的机会。或是在街坊邻居的面前,跟邻居理论是非,目的就是让公众当裁判,让众人知道这种无赖的厚颜无耻的面孔,让他丢人现眼,自知理亏不再耍无赖言行了。
总之,面对邻居的所做所为,要理直气壮的的、豪不客气的跟他斗争到底,决不能退缩,有句俗话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他偷了你的东西,还找上你的门,说你的不是,向你要赔偿,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不用跟这种人客气,直接一个11O,让警察来收拾他,让他赔偿丢失的腊肠,这是理所当然的,其它的一概不管不问,这就叫弘扬正气,惩治邪恶,地痞无赖,人人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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