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第二期商品住宅“以旧换新”!到底怎么换?速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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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居民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持续保持市场热度,我市自3月3日起开展第二期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完成“以旧换新”房屋300套。该消息发布后,迅速引发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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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第二期活动升级,释放惠民福利

“我家老房子能参加吗?”“补贴到底怎么算?”“换房期间住哪儿?”随着我市第二期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的开展,市民们的问题愈发具体。为了解答市民们的疑惑,记者前往市建设局,深入了解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

第二期活动在首期实践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升级。面对“老破大”房子的换购需求,第二期活动换购限制再放宽,二手房住宅建成年限从首期限定的2004年1月1日前放宽至2005年1月1日前,面积上限从首期的100㎡提升至144㎡;换购范围再扩大,新增了换购区域,较首期显著扩增了换购覆盖范围;换购机制更灵活,允许叠加使用多张房票和换购券,较首期“每套新房限用1张房票和换购券”的使用规定,灵活度大幅提高。针对首期“30天选房时限过短,来不及看新房”的反馈,本期新房选购时限延长至60日(自签订《二手房住宅意向收购协议》起计算),为居民留足决策缓冲期。

记者了解到,第二期活动由市文旅集团下属宸垣置业作为收购主体,沿用首期“以旧换新房票”(以下简称房票)加“以旧换新购房券”(以下简称换购券)组合形式开展,其中房票价值为二手房住宅成交价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换购券价值则是房票价值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例如一套旧房子的评估价是90万元,则开具等额房票90万元,而换购券则是房票价值的10%,也就是9万元,那么这套房总共可以换到99万元。如果旧房子评估价是120万元,则房票为120万元,120万元的10%大于10万元,则换购券是10万元,所以这套房一共能拿到130万元。”工作人员举例解释道,如果有多套房的市民,还可以叠加使用多张房票和换购券,比如有前面两套,就可以用99万元加130万元等于229万元,去购买新房(房票和换购券价值之和不超过换购的新房价值),既能满足改善住房的需求,又可减轻个人现金负担。

评估价是大家最关心的。本次二手房住宅价值评估是由收购主体依法依规确定3家评估机构,对符合收购标准的二手房住宅进行交易价值评估,最终价值取3家评估平均值。“首期的时候,许多市民因为担心评估价格低或换房流程复杂,持观望态度。经过首期的实践,大家对活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第二期的参与意愿更加理性。”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以“政策支持、自愿交易”为原则,对于有换房需求的市民,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据悉,参与置换的新楼盘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在售项目,市民可自行选择。

对于过渡期居住问题,原户主或房子承租户可按市场评估租赁价向收购主体继续租赁换购的二手房住宅。此外,这些换购的二手房住宅还会用作保障困难家庭住房。

为了提升知晓率和影响力,本次活动在宣传方面也进行了提升。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首期活动推出时,部分市民因信息获取渠道有限,未能及时参与。为此,第二期活动延长报名时间,并提前一周启动宣传。宣传形式也多种多样,不仅包括报纸、电视等官方媒体发布信息,还邀请自媒体博主参加活动解读座谈会,以及印发宣传手册。此外,3月14日至16日,城市广场举办的2025诸暨放心消费嘉年华暨春季购车置业荟还设置了商品住宅“以旧换新”咨询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活动解读和报名指导服务。

现象

市民积极参与,多样需求涌现

日前,记者来到第二期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的报名现场,祥安路与东旺路交汇处的鸿熙书院展厅,看到不少市民正在咨询活动细则并现场报名,他们的置换需求涵盖学区改善、养老适老、投资盘活等多重类型。

市民杨先生在跟朋友聊天时得知“以旧换新”的消息,赶紧带着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杨先生家在艮塔东路有一套102平方米的房子,刚好在区域二的范围内,他表示:“我们家里有好几套房,这次如果评估价格合适,想换一套学区房给女儿,方便她的小孩以后上学。”

报名现场的工作人员针对杨先生的情况给出建议:由于房子目前在杨先生名下,若直接报名,置换房票上将是杨先生的名字,购置新房时只能在杨先生的基础上加上女儿的名字。若想将新房给女儿独有,有两种办法,一是在报名前将旧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以女儿名义报名,房票直接由女儿使用;二是在购买新房后再进行过户。工作人员建议杨先生综合考虑税费等情况后尽快做决定,因为报名后的换购流程还需一定时间。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报名者中,像杨先生家这样想为子女置换房子的情况较为普遍。如果市民主动提及换房意图,工作人员会提前解释相关细节,以便后续操作更加顺畅。同时,工作人员提醒,诚心想换新房的市民可提前挑选新楼盘,虽然新房选购时限有60天,但换购券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使用(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网签)。

置换需求中,适老化也成为显著趋势。78岁的首期活动受益者老杨现身说法,他的老房子位于人民中路,购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年轻,楼层也适宜。如今随着年龄增长,行动多有不便,他和老伴早有购置电梯房的想法。“自己再贴补拿出50万元,旧房子换成了新房子,今后可以在电梯房里享受晚年生活,我们真的是很心满意足了。”他说。

陈女士得知第二期“以旧换新”活动收购旧房面积扩大了,她的房子符合换购条件,便立即前去报名。她告诉记者,老房子有118.7平方米,住人是很舒服的,房子质量和采光都很好,就因为房子位于8楼,楼层太高,上下楼不方便,所以前几年就不住了一直空着。“房子现场已经来看过,现在就等着评估价出来。”陈女士说。

记者从报名处了解到,本次活动中部分市民甚至提前挑好楼盘后再来报名。还有人来咨询诸如房子面积超出部分能否主动舍去等问题,不过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此类情况是不符合活动要求的。还有些市民手中有两三套房产,是以前作为投资购入的,如今市场遇冷难以出手,便想借助此次活动实现房产置换。

在鸿熙书院展厅附近,记者还遇到了多家房产中介,一位陈经理表示,第二期活动开展以来,已经带了多名客户看新房,有些客户已经达成了初步意向,就等评估结果出来。

据悉,第二期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报名期限从3月3日持续至本月31日。换房人需本人前往鸿熙书院展厅进行线下报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符合置换条件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等资料原件。截至目前,已有300余户市民报名参与。

“以旧换新”二期活动解读

第二期“以旧换新”活动参与楼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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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旨在积极探索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解读如下:

1.第二期“以旧换新”参与主体有哪些?

1.1二手房住宅收购主体:诸暨市宸垣置业有限公司(文旅集团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

1.2二手房住宅出售主体:需出售满足换购条件的二手房住宅并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宅的权属人(以下简称换房人);

1.3新建商品住宅出售主体:诸暨市内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2.换购的具体形式是怎样的?

采用“以旧换新房票”(以下简称房票)加“以旧换新购房券”(以下简称换购券)形式开展。

房票价值:二手房住宅成交价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

换购券价值:房票价值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每套换购的新房可使用多张房票和换购券。

房票价值与换购券价值之和不超过换购新房价值(新房价值以最终网签合同为准,可包含有产权的车库、储藏室等附房价值)。

3.哪些二手房住宅可申请换购?

申请换购的二手房住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诸暨市内已取得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建成年限在2005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宅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3.2坐落位置:

区域一:环城北路以南,朱公路、陶朱南路以东,浣纱北路、浣纱中路以西,浣纱横路以北区域内;

区域二:滨江北路以南,江东路、滨江中路、滨江南路以东,环城东路以西,苎萝东路、东二路以北区域内;

具体以示意图为准;

3.3房屋主房产权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含);

3.4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

3.5存在抵押、按揭、担保、设立居住权等情形的,换房人应在签订《二手房住宅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3.6存在租赁关系的,换房人应在签订《二手房住宅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户可按市场评估租赁价向平台公司租赁换购的二手房住宅。

4.哪些新房可用于换购?

换购的新房应为诸暨市内已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详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楼盘名单)

5.怎样申请报名?

换房人本人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等原件)。

报名期限: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31日

报名地点:祥安路与东旺路交叉口鸿熙书院

6.换购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报名后开展下列工作:资格审核、实地踏勘、价值评估、收购洽谈、选房签约、交易过户以及房票(换购券)发放使用。

其中,二手房住宅价值评估方式为:平台公司依法依规确定3家评估机构,对符合收购标准的二手房住宅进行交易价值评估,最终价值取3家评估平均值。

《二手房住宅意向收购协议》签订后,换房人应在60日(自签订之日起)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宅认购协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与平台公司签署《二手房住宅收购协议》,逾期未签订上述协议的,换购流程终止。

7.房票和换购券怎样使用?

二手房住宅完成过户登记并交付后,平台公司向换房人开具房票及换购券。换购券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使用(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网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换房人持房票及换购券抵付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款,不足部分由换房人补足,并办理网签备案、预告登记等手续。

开发企业与换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注明“以旧换新”房屋属性及换购券金额。

本活动方案由诸暨市宸垣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718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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