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航天动力(600343)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4.93万元,占总成交额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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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航天动力(600343)报收于14.23元,下跌1.39%,换手率1.79%,成交量11.39万手,成交额1.63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4.93万元,占总成交额1.81%;游资资金净流入435.38万元,占总成交额2.67%;散户资金净流出140.45万元,占总成交额0.86%。

公司公告汇总

航天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解除。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拟于2025年9月26日14: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航天动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动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8号公司中心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四项议案,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合并计算。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24日至25日,可通过传真方式办理。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航天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章程中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法定代表人职责、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新增关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董事赔偿责任等条款。同时,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制定《董事离任管理办法》。相关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

航天动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细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细则》,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明确内部审核程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保存至少十年。董事会秘书负责确认,董事长签字确认。年度报告等公告后十日内须报送相关材料至监管部门。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航天动力董事离任管理办法(2025年9月制定)公司制定《董事离任管理办法》,明确董事离任程序及责任。董事离任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任期内辞职及股东会解除职务。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起生效;股东会可决定解除董事职务。特定情形下,辞任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任董事应办理移交手续,确保业务连续性。离任后,董事仍负有忠实、保密义务,须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违规将承担赔偿责任。离任董事转让股份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公司有权追究离任董事未尽勤勉、忠实义务所致损失的责任。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细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细则》,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细则明确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一事一记,并签署保密协议。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违反规定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包括经营业绩大幅变动、重大赔偿、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等。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应建立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开除等。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废止。

航天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资本市场战略协助及规范运作培训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须配合。董事会秘书有权列席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上交所。出现违规、失职等情况时应被解聘。任期内需定期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航天动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的管理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股份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及重大事项决策期间买卖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和高管需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减持须提前披露计划,变动后两日内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管理和监督,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特定情形下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原则上应出席。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严禁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陈述或选择性披露。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废止。

航天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变更。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变更投向、节余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明确,违规行为将追责。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发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明确董事长为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发现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应立即整改,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占用资金,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废止。

航天动力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采购销售等多种形式。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签署书面协议,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交易审批依金额和比例分级管理:小额交易由总经理批准;达到一定标准的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达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审计或评估。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披露。部分单方面获益或符合市场定价的交易可豁免审议程序。办法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要求及累计计算原则。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明确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中长期规划、财务预决算、投资计划、内部机构设置等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审批日常费用支出及合同签署。总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重大经营事项,集体决策。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董事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内容涵盖经营计划执行、资金资产运用、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规则还明确了人事、财务、投资管理程序及会议记录、执行督办机制。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

航天动力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任职,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并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且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须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提供知情权、会议资料及履职所需支持,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导致人数不足时,公司应在六十日内补选。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并可提议召开股东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董事长,负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各委员会会议均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仅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及会议召开要求。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董事不足六人、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表决等程序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航天动力章程(2025年9月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六亿三千八百二十万六千三百四十八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规范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行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人。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善治理结构。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应依法披露信息,保障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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