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去世准公公写信求留下孩子,公公死后留下一套房产?
公婆房产地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肯定是没有,因为继承权一般是需要是直系亲属血缘关人。。。
即: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公婆的父母)三方才有继承权的。儿媳妇不属继承范围的,是没有继承权的
如果是公婆写有遗书说明将房地产由儿媳妇继承,这种遗嘱说明(再加上公证),也是可以继承的,其它继承人是不能反对或相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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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结婚时没告诉我?
老公有弟弟又不是有儿子,他弟弟碍着你什么事了,你是想嫁给他好继承他家的遗产么?
如果你比较纠结,建议分手,我觉得你们之间的感情可能掺杂了太多,你以后嫁过去可能也会心情郁结。
不过如果他的弟弟跟你肚子里的孩子相差不了多少的话,那我也是要建议你慎重考虑。自从国家放开了二胎之后,很多有遗憾的父母都压不住内心的冲动,又生起了二胎。
并不是批判他们不该生,而是我觉得四五十岁生二胎,费时费力还不说,你也不知道到底能陪孩子多久,有的生完直接让媳妇一块带,媳妇把弟弟当儿子养了,这对媳妇来说也是及不公平的,因为对于弟弟可能并不指养大这么简单,真的是要当儿子一样,负责TA的未来,一辈子逃不开的责任。
之前电视上有个五十多的妈妈,要生孩子,所有的医院都不同意,亲戚也说服不了他们。就坚持要生,网络也一直说她自私,她还是坚持怀孕生了下来,结果一年之后就说心力交瘁了,奶粉还一直是某个机构赞助的,说生活太辛苦,两口子又经常生病,不知道能陪孩子多久,还要努力赚钱给孩子一个好未来。
所以如果未来婆家条件不好,还有个在幼儿园的弟弟,那你得考虑好,你能不能接受承担起那个家庭,自己好好权衡一下吧?
必须把另一方老人接到子女家同住吗?
世上没有必须的事,任何事情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养老也一样。
一方去逝了,要尊重另一方的意见,儿女不可强行要他们怎么样,题主描述的儿子,一定要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孝敬,老婆还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看似是真想尽孝,实际上老人并不一定快乐,万一老婆给甩个脸子,老人会生气,忍着不是长久之计,计较会影响到家庭和睦,老婆不顺心,老人还生气,儿子在中间夹着也不好为人。
可以问一问老人,看他自己怎么说,尊敬老人的意愿也是孝顺,而且是最好的孝顺。
养老要从各方面着想,尽量做到老人高兴,儿女们满意,老人如果身体好,生活能自理,他又愿意自己生活,还是满足他好,让他住在老地方,那里他熟悉,也已经习惯了,身边还有一些老朋友,儿女们可以经常回去看看,帮着解决一些困难事,不失是一种好方式。
有条件的儿女,可以给老人请一个住家保姆照顾,没有条件可以为老人按一个全方位的监控,也可以时时关注到父母的健康和生活情况。
儿女多的家庭,在赡养老人时,要尽量做到人人有份,每个子女都能尽一份孝心,因为大家都是爸妈的孩子,各家条件不一样也没关糸,可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钱没力,陪老人说说话也是尽孝。
万不可为了养老的方式,儿女们争的面红耳赤,影响到孩子们的团结和睦,这是养老的大忌讳。
图片来自网络。
我丈夫去世后没有公婆没有子女他的兄弟姐妹要来分遗产?
兄弟姐妹要来分遗产,那是他们的事情,题主要做的就是拒之门外,置之不理。法律既然规定没有他们的份,难道他们还敢来硬抢不成?
这个问题是典型的关于继承顺序的问题。我们国家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意思就是说如果遗产所有人事先准备了遗嘱,那么在他死亡后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但是基于中国人的一些忌讳,很多人都不会提前写遗嘱,那么大部分继承就是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三类人的继承地位是平等的,需要按照人数分配份额。
所以题主提出的问题其实不是问题。一些人比较有想法,明明没有他的份,他非要来参与分配。那就只能让他自娱自乐。
卖房需要孩子的签字吗?
1,房产是你婚内购买的,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你爱人去世后,一半房产属于你的财产,另一半属于你爱人的,需要拿出分割,你和你子女,你爱人的老人都有继承权,所以你要卖的话,需要所有继承到场,放弃继承或已经协商好财产分割的方法,不然无法卖。要是继承人有其他房产的,还要缴纳20%继承税。
2,房产是你婚外购买,并能提供相关证据的,你买卖房屋不需要子女到场。
3,福利房,房改房,凡是占用过对方工龄的,按共有财产算。
具体细节可询问当地公证部门,电话就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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