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面积标准
1. 基础分类标准
- 按土地类型:
- 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
- 占用耕地: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
- 占用荒山、荒坡:每户不超过240平方米。
- 按区域划分:
- 赣北平原地区(南昌、九江等):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
- 赣中丘陵地区(吉安、抚州等):每户不超过220平方米;
- 赣南山区(赣州、上饶等):每户不超过240平方米。
2. 人口分档调整
- 三人及以下家庭:不超过75平方米;
- 四人家庭:不超过100平方米;
- 五人家庭:不超过110平方米;
- 六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125平方米。
- 特殊调整:
- 使用非耕地可每档增加15平方米;
- 山区利用荒坡建房可每档增加35平方米。
3. 优待政策
- 烈士后代家庭可额外增加30平方米;
- 四世同堂(6人及以上)最高可申请300平方米;
- 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纳复垦费(80元/平方米),面积减少20%。
二、建筑面积与建筑高度
1. 新建住宅规范
- 总建筑面积:含附属房不超过350平方米;
- 层数与高度:
- 平原地区:不超过3层,檐高≤11米,坡屋顶坡度25°-35%;
- 山区:允许4层,檐高≤14米,禁用全玻璃幕墙;
- 基底面积:建议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部分地市(如吉安)要求正房基底不超过90平方米。
2. 风貌管控
- 赣北地区(如婺源、抚州)需保留马头墙、青砖立面的赣派风格;
- 红色文化村落(瑞金、井冈山)需融入红军标语墙等元素;
- 鄱阳湖生态区推行“白墙灰瓦绿篱”简约风格。
三、翻建与扩建规定
1. 翻建条件
- 需保持“原高度、原面积”,不得加高或扩建;
- 旧房拆除后方可申请新建,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 扩建限制
- 原则上不得突破宅基地面积上限,确需扩建需重新审批;
- 历史遗留问题:
- 1987年前超占的可暂维持现状,但不得翻建或扩建;
- 2020年前合法取得但超面积的宅基地,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暂保留。
3. 禁止行为
- 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或非本村户籍人员翻建房屋;
-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地质灾害易发区。
四、审批与监管
1. 审批流程
- 村级预审:通过“赣鄱宅改”APP提交材料,村民线上表决并公示5天;
- 乡镇联审:自然资源部门无人机航拍核查地类,农业农村部门比对“一户一宅”数据库;
- 电子证照:审批通过后同步发放电子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
2. 施工与验收
- 二层及以上房屋需使用政府免费图集或专业设计;
- 三层以上或跨度超6米的工程需由资质企业承建;
- 竣工验收后颁发带NFC芯片的《不动产权证书》。
五、特殊政策与处罚
1. 惠民支持
- 危房改造补贴:脱贫家庭最高可获3.8万元,普通农户2.2万元;
- 绿色建材奖励:使用装配式建筑可获120元/平方米补贴。
2. 违规处理
- 超面积部分不予确权,需补办手续或拆除;
- 未批先建、擅自扩建的面临拆除或罚款(土地价款的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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