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注册登记入库制度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阜新市政府采购活动将实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制度, 供应商必须经过注册登记、 资格认证并通过审批, 成为“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会员后, 方可参与阜新市政府采购项目。 现将注册入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申请成为会员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2、 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内容;3、 具有完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4、 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技术保障队伍;5、 遵纪守法、 信誉良好、 财务状况良好;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7、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8、 阜新市政府采购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办理流程 1、 会员申报 通过阜新市政府采购网(fuxin. ccgp. gov. cn) 下载填写《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注册申请表》 (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税务登记证(国、 地税) 副本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完税凭证;4、 企业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5、 凡为专卖或代理的供应商, 须持授权书、 委托书或证明文件;6、 凡经销国家有特殊规定货物的供应商, 须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批文;7、 凡为接待服务行业的供应商, 须持消防安全证明、 特种行业证明、 收费许可证、 卫生防疫许可证等;8、 相关资质证书及其他需要单独说明的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交验、 并提交复印件(规格为 A4, 装订成册, 逐页加盖公章) 。 2、 会员审核 供应商提交书面资料后,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 5 个工作日审查确定后,即可成为“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会员。三、 办理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办理注册登记不受时间限制, 书面材料递交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阜新市中华路 51=2 号) 211 室, 工作日全天受理供应商会员资格申请。四、 办理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0418-2823638;联系人: 段策勋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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