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考核录用公务员报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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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加强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0年度市、县(市)区、乡三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计划招录221人,其中招录公务员17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6日(含)至1992年8月16日(含)期间出生);(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乡镇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 “在鞍山地区服务的或具有鞍山户籍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岗位,属专门招考纳入鞍山市“村委人才工程”人员及鞍山市户籍在我省其他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就业网()。鞍山党建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鞍山党建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报考省直(含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省直考区”;报考各市(含市以下)招考职位在鞍山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鞍山考区”。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已报考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参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生复试等程序,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不得参加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程序。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8月17日8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期间,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至25日。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8月18日至20日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当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鞍山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9月8日8时至9月18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考试范围按《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本次考试选择在鞍山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统一公布的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鞍山党建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四、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鞍山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鞍山党建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步公布。(二)资格审查面试前,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同各招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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