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3名亲属后自首 警方通报,泸州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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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3名亲属后自首 警方通报,泸州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六年?

雇凶杀人致受害者死亡,未死亡另当别论,雇凶者或行行凶者,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检察、法院都应将此案视为故意杀人罪进行立案侦查、公诉、审判,对涉案的雇凶、行凶者都要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因为雇凶杀人的行为其情节之恶劣、社会影响之大!如果对此类暴力犯罪案件政法机关不给予从严打击惩处,这无疑就会助长有权有钱之人视国家法律为儿戏,肆无忌惮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不仅没有维护好党和政府的权威,还会严重损害国家司法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正义形象!

男子杀害3名亲属后自首 警方通报,泸州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六年

有哪些令人发指的杀人案件?

中国十大悬案之一的“甘肃白银联环杀人案”,从1988年到2002年的14年间,凶手共奸杀11名女性,有个死者甚至才八岁。凶手专挑年轻的女性下手,部手受害人曾遭到性侵害,手段残忍,又极致隐蔽性、 变态,对社会造成巨大的恐慌。而在受害女子中,遇害之时都穿红色衣服,所以又称“红衣杀手”

1988年5月26号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被推至胸围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26处刀伤。

1994年7月27日下午2点50分许,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间宿舍遇害,颈部被切开,上身共伤36处。

1998年1月16号下午4点许,有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经过调查证实杨某被害于1月13号下午。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16处刀伤,双耳及头顶部有部分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号下午5时40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遇害,死状残忍,有小部分人体器官组织缺失。

1998年7月30号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八岁的女儿苗苗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而下身隐私部位撕裂,并检出男性液体。

1998年11月30号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遇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手 双乳及隐私部位缺失。

2000年11月20号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2001年,5月22号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遇害,颈部等处有刀伤十来个伤口,并被强j

2002年,2月9号中午1点多,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胸围之上,下身裸露,并被强j。

从1988年到2002共发生多此同类型的一系列案件,令当地公安系统培感头疼,而在同一时间,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也发生几次同类型的杀人案件,受害者无一不是年青女性。而在之后,凶手如同失踪了一样,在也没有出现。

警察唯一能认定的是凶手年大概三十岁往上,身高170至175左右。这一系列悬案直到2016年,警方利用高科技检验,才认定出生于1964年11月10号,来自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的高承勇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经过一系列的DnA验证,证实其就是白银市一系列杀人案的凶手。此时,距离首次凶杀案已过去28年。

凶手如今已是52岁的晚年男子,其早在80年代后期结婚生子,几呼是与首次作案时同一年,而在这近三十年来,凶手一直以面善老实著称,其妻子在案发后一直不相信同床共枕几十年的丈夫会是一系列残忍杀人案的凶手,直到一切证据确凿,她才不得不信。

虽然凶手极易伪装成好人,可他的两个儿子也确实很优秀,都考上国内很不错的大学,并已成家立业。也不知道他们知道自己的父亲是残忍的凶手时会怎么想!

2019年初,在经过两年多的一系列审查核实后,高承勇判死刑,立即执行。这个横跨三十年的悬案总算水落石出。

🙏🙏🙏愿逝者安息!

我是@八零后的木子 欢迎您!如有不对,请指示!

图片均源自网络

浙江男子二十多刀砍杀母亲?

案情简介:

父母离婚时,樊某只有十五六岁,由母亲冯某抚养长大;

2013年,樊某结婚。婚后,前妻却发现樊某的性格十分古怪,并经常出现奇怪的举动,比如半夜12点出门骑车,一直骑到凌晨。因无法正常相处,两人在2017年7月离婚;

晚上不爱睡觉的樊某,白天自然起的很晚。而母亲冯某脾气火爆,两人经常因为这件事情发生争吵。

2018年3月的一天上午11点,冯某发现自己买的铁皮石斛被儿子送人,冯某对樊某责骂;

下午2点,冯某外出回来后继续责骂儿子,随后情绪激动的冯某将一杯凉开水泼向樊某,两人遂发生了肢体冲突;

樊某“过腻了这种吵吵闹闹的生活”,于是他顺手抄起水槽旁的菜刀,朝着母亲的头部砍去。连砍二十多刀后,冯某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樊某坐在床上发了一个小时呆,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8年8月31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十多刀砍杀母亲,为何只判无期?

应该是基于三个理由:

1、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

家庭纠纷大都是发生在亲属之间,他们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是蓄谋已久的作案。因此,最高法院在多次会议上强调慎重处理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的刑事诉讼中的死刑适用。要求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樊某有自首情节

自首,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也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高法院也多次强调在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患有忧郁症及心境障碍等精神疾病

“心境障碍(双相)”,是指心境往返于正常和抑郁之间的表现,这种症状往往是心境在正常、高涨(狂躁)和低落(抑郁)之间往返摆动,表现为抑郁和狂躁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心境。患者时而情绪低落,乐趣丧失,睡眠紊乱,易焦虑;时而情感高涨,思维奔逸,语言增多,高谈阔论,易激惹。

这是精神疾病的一种。

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就判决结果来推断,樊某应该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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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安徽淮南保姆与男主有私情?

命案现场发生在寿县景润中央城小区31栋的304室。这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房屋被火烧的一片狼藉,门口、窗户都能看到清晰的火烧过痕迹。

李某某是这家人聘请的保姆,今年43岁。男户主姓夏,妻子姓王,今年44岁,早年发生意外下身瘫痪,卧床多年。房东家还有一个女儿今年16岁。李某某来到夏某家后,主要照顾他们一家人的生活。

“业主的老婆年轻的时候,在外面不知怎么搞的腿瘫痪了,这个李某某是来给他当保姆的。最后他俩不知道怎么就在一起了。”李某某和夏某某的事情被女主人王某某得知。两名女子产生很大的矛盾。“头一天晚上,李某某还住在夏某某的家里。第二天一大早,夏某某就出门了。 ”

“李某某到厨房去搞卫生,要小丫头去学校,这个小丫头就冲到厨房,刚开始是言语 ,后来搞成肢体冲突了。随后,夏某某的女儿和李某某的冲突升级了。 李某某摸了一把小剪刀,刺了小丫头脖颈一刀。”杀死夏某某的女儿之后,李某某又来到卧室,杀害了夏某某瘫痪在床的妻子。

杀死两人之后,李某某在屋里放起了火。放火之后,她打电话报了警投案自首, 事情发生之后,夏某某也赶回了家里,眼前的一切让他无法相信。

8月14日,寿县警方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内容称: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夏某某(男,44)产生婚外情。案发前,李某某与夏某某、夏某某的妻子王某某(女,44岁,下身瘫痪)以及夏某某16岁的女儿夏某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 当日上午8时许,夏某某离家外出。9时许,李某某与夏某在居室厨房内发生口角,李某某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将夏某当场杀害,然后持菜刀将王某某杀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样的惨剧再次提醒我们:请远离垃圾人!

何为垃圾人?

你喜欢讲理,他喜欢玩命

这种人身体里装满了嫉妒、抱怨、仇恨、烦躁……各种垃圾情绪,扭曲了人性。对社会满腹牢骚,对生活失望透顶,脾气火爆,不计后果。

这种人游荡在城市中,面露戾气、四处乱跑。当你遇到垃圾人,绝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应对,因为他们根本不是人。

一对情侣在饭店吃饭,因为女友长得漂亮,吸引了隔壁桌几个醉汉,几声调戏的“流氓哨”吹得女友怒火中烧。

男友觉得不必计较,吃完了就走吧,女友反问:“你怎么这么怂啊!是不是男人?”

女子站起来与那群醉汉争吵起来,结果醉汉急眼了,围起来就打,打斗中男子为了保护女友,被对方连捅三刀,抢救无效死亡。

如此结果,这样算男人了吗?

就像丽江女子被打事件,只因晚上在烧烤店吃饭时,邻桌一群男人略带嘲笑地模仿她口音,女子便忍不住质问:“学我说话干什么,有意思吗?”

理直气壮的她,却立刻被对面一群男人围殴,毒打之后造成严重毁容,在心里和身体上留下一辈子抹不去的阴影。

任何时候,别高估了对方的人性,低估了自己的危险。不要在垃圾人面前争高低,你用嘴巴讲理,他用拳头玩命。

别与恶人比恶

有些恶果你承担不起

2016年62月18日,武汉市一家面馆,来了一位男子,点了4块钱的素宽粉,结账时被告知涨价1块钱,这位男子就是不给,老板便与他争吵起来,双方甚至大打出手。

冲动之下,这位男子跑进厨房,拿起菜刀砍下了老板的头,扔进了垃圾桶……

事后发现凶手是二级精神残疾,平常没事,一受刺激就失控。而这一切,就为了1块钱……

不要试图与恶人比凶狠,逞一时之快造成的后果,他们无所谓,而你受不起。

被疯狗咬了

不必趴下咬回去

小时候听过一则故事,老虎在路边遇到一条疯狗,赶紧躲开了。儿子追问:“父亲,你敢与狮子厮杀,与猎豹打斗,为何要怕一只疯狗?”

老虎笑着回答:“不是谁都配做你的对手,打败一只疯狗不光荣,但被疯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

就像人一样,走在路上被狗咬了一口,你难道要趴下咬回去才解气吗?最重要的是,你咬得过疯狗吗?

尼采说过:“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无论这句话本意如何,但放在垃圾人定律中,再合适不过。你与恶龙斗气,自己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变成恶龙,总是喜欢跟黑暗的深渊较劲,深渊也会对你纠缠不休。

很多时候,生活不需要跟所有人讲道理,有的人根本听不懂。跟疯子吵架的结果,你也会发疯。

垃圾人就像垃圾车,装满了城市所有的垃圾,四处闲逛,他控制不住自己,但你有理智。看了这则视频就知道,有时候能否化解悲剧就在你一念之间。

惹不起躲得起。这不是胆小怕事,不代表怂包软蛋,而是一种避其锋芒的睿智。不与垃圾人一般见识,才能真正远离他们。

逞一时之快保护不了自己,反而打开了倾倒垃圾的大门。轻则受伤,重则送命,值吗?

莫与小人论高低,别与傻X论短长,远离身边的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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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大年初一杀妻案的凶手如果判无期了合理吗?

浙江嘉兴大年初一杀妻案歹徒刁某,从作案手段来看,一是有预谋有准备;二是行动稳、准、狠,欲置妻子于死地而后快;三是沉着镇定,杀妻后不隐不逃,坐地淡定抽烟。由此可见,刁某早也作好了鱼死网破、同归于尽的最坏打算。只要报复了妻子,一切后果不去考虑。可见刁某人活着,心也死,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欠帐还钱,杀人偿命。单从刁某当街杀妻一事来看,属于手段极其残忍,罪大恶极,依法判处刁某死刑也无可非议。

然而刁某不是精神病患者,杀妻肯定是有原因内幕的。妻子也一定做出了什么令他不能容忍的出格的事情。否则,他也不会大年除夕,驱车千里奔袭,从河南商丘来到浙江嘉兴,大年初一新年的第一天游走街头,寻觅妻子杀死。这其中必然事出有因。没有伤害,哪来杀害。

具体原因细节,公安机关尚在调查中。据传,刁某杀妻原因是因为自己花费22万彩礼娶回的四川绵羊妻子,婚后不久就劈腿,苟合野情人,给刁某戴上了一顶绿帽子,成了王八。更不该的是妻子没有退还彩礼不说,还年前与野情人私奔浙江嘉兴,去做露水鸳鸯。鸡飞蛋打、人财两空的刁某,顿时遭受到了双重打击,如同抽了筋断骨,恼羞成怒,才蓄谋报复杀妻,来一个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也就是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堂屋椅子一把毁,大家坐不成。

因此,如果此情属实,刁某多半死刑可免,活罪难饶。而且判处无期也略嫌过重,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为好。至于多少年,自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惩处。吃瓜群众都无可非议。而且都希望轻判。

由此可见,婚姻必须恪守忠诚,无论哪一方都不能婚内出轨,更不可财色兼收,给对方沉重打击。不爱了,请办好手续,处理好财产,安置的孩子……合法寻找新爱。得寸进尺,贪婪成性,一意孤行,踩着别人的痛苦而独自欢乐,都是在给自己掘坟墓,自寻死路!

人生不易,且珍且惜吧!血的教训,警钟长鸣!!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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