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李茂川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陌生,但如果提到他曾经担任过的职务,镇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大家或许就会有些印象了。
没错,就是这位曾经位高权重的官员,却在2021年7月10日主动投案自首,这不禁让人好奇,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做出了这一重大决定。
逃亡生活的煎熬
据李茂川本人供述,在逃亡期间,他饱受身心煎熬。惶惶不可终日的躲藏生活,让他时刻惴惴不安,精神备受折磨。远离亲友的孤独感和内心的愧疚,也让他难以承受。
对罪行的悔恨
李茂川表示,在逃亡期间,他不断反思自己过去的行为,逐渐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他意识到,逃避惩罚并不能真正解决只有主动投案才能真正洗脱罪孽。
对减刑的期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首是一种主动投案的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李茂川希望通过自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将要面临的刑罚,争取从宽处理。
自首的认定
那么,李茂川的自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在李茂川的案件中,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他可以获得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结
综合以上原因,我们可以得出李茂川投案自首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 逃亡生活的煎熬
2. 对罪行的悔恨
3. 对减刑的期望
互动环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待李茂川自首的决定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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